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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有缺失 金管會開罰2家銀行共600萬元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tw19831113

金管會今天公布對兩家銀行洗錢防制缺失開罰,新光銀行因為洗錢防制有未落實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疏失,被罰新台幣 400 萬元,另外,聯邦銀行因辦理開立信託帳戶業務及相關內部作業缺失,也被開罰 200 萬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今天公布 2 則裁罰案,針對新光銀行與聯邦銀行辦理防制洗錢作業,及未確實執行防制洗錢作業相關內控制度,違反內稽內控規定,合計罰鍰新台幣 600 萬元。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新光銀行辦理防制洗錢作業共有 3 大缺失,違反銀行法規定,依法處 400 萬元罰鍰。首先,包括該行辦理開戶作業及匯款作業有未落實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以及辦理防制洗錢作業與匯款相關作業,有帳戶或交易的持續監控作業未妥適等缺失。

莊琇媛指出,新光銀行在辦理開戶跟匯款沒有確實確認客戶身分,2017 年新光銀行有一名女行員幫忙賭博網站嫌犯開人頭戶,甚至幫忙轉匯薪資,顯示銀行沒有落實KYC(認識你的客戶)。

第二,新光銀辦理入金機(存款機)業務、新台幣現鈔換購外幣現鈔及臨櫃存入逾一定金額,對於大額通貨交易申報的執行,未建立監督控管的標準作業程序,及未確實執行相關程序規定,導致在 2016 年 8 月至 106 年 7 月間,發生數起不同型態未依規定申報大額(超過 50 萬元)通貨交易的缺失。

第三,上述作業缺失,金管會認為非僅屬個案缺失,有未妥適建立及未確實執行防制洗錢作業相關內控制度情事,判定違反內稽內控規定。

此外,聯邦銀行辦理開立信託帳戶業務及相關內部作業缺失,核處罰鍰 200 萬元,以及聯邦銀行子公司辦理利害關係人交易,有礙健全經營疑慮,依法處以糾正。

莊琇媛指出,聯邦銀對已開立存款帳戶的客戶,辦理線上申請信託帳戶開戶作業事項,未訂有客戶身分持續審查作業規範,以評估客戶風險等級,未妥適建立內控制度,也不利辨識、衡量、監控洗錢風險的管理作業執行。另外,聯邦子公司聯邦國際租賃公司未依內規辦理大額的利害關係人交易,核有礙健全經營疑慮。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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