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宣布祭出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 3 項稅賦優惠,鼓勵房東將房子租給租金補貼戶。
營建署指出,日前行政院核定單身青年及新婚育兒租金補貼方案,降低房客租屋的困境,不過,近期有些租房客表示,擔心就算房東同意幫忙申請,也會把租賃稅轉嫁給房客,無法使政府美意落實。
營建署表示,為提高房東配合的誘因,已依住宅法第 3 條第 3 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房東租給租金補貼戶即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 1 萬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1.2 %、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 2 等稅賦減免。
營建署表示,租金補貼自 2005 年開辦至 2018 年,已有 47 萬 278 戶家庭受惠。 108 年計畫辦理 6 萬 5963 戶,截至 108 年 8 月 26 日,已有 6 萬 7705 戶家庭提出申請,單身青年婚育租金補貼計畫戶數 2 萬 4000 戶。
營建署呼籲有租金補貼需求的民眾,踴躍提出申請,並請有空餘屋的屋主,可考量將住宅出租給領有租金補貼的社會及經濟弱勢民眾。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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