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海域定置網具捕魚,今天起全部都要取得漁業權執照的實名制,違規者將依漁業法處以新台幣 3 萬至 15 萬元罰鍰。
澎湖縣政府輔導定置網業者完成網具實名制,澎湖縣長賴峰偉今天前往馬公鎖港海域視察時表示,未來在澎湖海域設置的定置網具,都必須記名,業者必須負起網具管理,廢棄漁網不可隨意丟棄海洋。
賴峰偉說,維護海洋資源,活化海洋政策,實施網具實名制是活化海洋 12 箭之一,縣府在清理海底覆網,如同大海撈針,在先前任內清理 7 萬 4000 公尺海底覆網,今年迄今清除 6 萬 6000 公尺廢棄陳年漁網,未來 3 年將清除 18 萬公尺,讓海洋得以復育。
農漁局長陳晶卉表示,縣府輔導業者落實定置網實名制,向業者說明定置網具實名制,全縣在馬公鎖港海域的 5 家定置網業者,均完成網具標示漁業權執照號碼,未來違規設置者依漁業法處以 3 萬至 15 萬元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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