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配第 2 波國旅補助加碼方案的夜市抵用券將同步在 16 日上路,目前已有 83 處夜市列入適用名單,經濟部表示,正請各縣市政府持續檢視,適用夜市將持續增加。
行政院 9 月初拍板第 2 波「國旅秋冬遊獎勵方案」,共祭出新台幣 36 億元來因應中國緊縮陸客來台措施,經濟部也將配合發放夜市抵用券,刺激觀光消費。
不過,由於抵用券限定在各縣市政府登記或列管有案的合法登記使用,士林、景美、羅東等知名夜市並未入列,引起民眾詢問,經濟部隨即請各縣市政府重新檢視名單,截至 12 日止,士林、景美、羅東夜市都已列入適用名單。
夜市抵用券每房 200 元 發放至年底
夜市抵用券搭配交通部觀光局自由行旅客優惠措施發放,只要入住參加觀光局自由行旅客優惠活動的旅宿,除可獲住宿 1000 元折抵,每房將再加碼發給夜市抵用券 200 元。
抵用券使用期間自今年 9 月 16 日至 12 月 31 日止。原則發放至 12 月 31 日,但若需求數量超過印製數量時,得令公告發放截止日期。
限旅宿當地區域使用 宜花東離島不受限
夜市抵用券必須在旅宿當地區域合法夜市使用,北區包括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中區包括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南區包括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及離島旅宿則不受限,也就是年底前,拿著從宜花東離島取得的抵用券,在全台各地的夜市都可使用。
請認明攤位標示 不得換現找零
夜市抵用券僅限在標示有「歡迎使用夜市抵用券」攤位使用,且不得換現、不找零。
適用夜市名單可至臉書「台灣夜市GO」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NMgo.tw)查詢,也可掃描抵用券上的QR code確認。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