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除了雙北地區及台中市石岡區的垃圾費是隨袋徵收外,其餘地區都是隨水費徵收,環保團體日前發起連署,要求垃圾費除了應合理徵收外,也應合理反映成本。
台灣目前各縣市收取垃圾費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隨袋徵收,民眾必須購買專用垃圾袋,以專用垃圾袋為計量工具來計算應繳的垃圾費,目前僅在台北市、新北市及台中市石岡區施行,另一種則為隨水費徵收,以民眾用水量來徵收垃圾費。
不過,由於用水量多寡與垃圾量的使用並無直接關係,因此可能發生用水量多、垃圾量生產少的家庭卻繳越多垃圾費的情況,不少人認為垃圾費的徵收不合理。
環保團體看守台灣協會及主婦聯盟台中分會日前發起連署,希望讓垃圾費徵收能夠更公平合理。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指出,隨水費徵收垃圾費用並不合理,有些小吃店讓顧客使用免洗餐具,卻因不用清洗讓水費較少,因而不用付較多的垃圾費用,但小吃店產生的垃圾量其實非常大,垃圾費徵收應符合污染者付費精神,污染越多就應該繳越多。
此外,謝和霖指出,依據環保署資料,以 2017 年為例,採隨袋徵收的台北市花了新台幣 73 億元處理生活垃圾,卻只有 5 % 是透過垃圾專用袋徵收,新北市則花了 56 億元處理,也只有 10 % 的比率是向民眾徵收,其餘的經費則是從市庫支出,不論自己產生的垃圾量多寡,都必須共同承擔。
謝和霖認為,目前台灣徵收垃圾費的方式,不論是隨水費或隨袋徵收都未合理反映「污染者付費」的公平精神,隨水費徵收的縣市應至少先改成隨袋徵收,而在隨袋徵收的地方,則能合理調漲垃圾袋價格,落實污染者付費的公平精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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