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銀行今天爆出分行理專挪用客戶資金高達千萬元,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 9 月 9 日接獲銀行通報,此案為涉案理專自首,目前正在調查原因。
媒體報導,玉山銀行板橋埔墘分行爆發理專挪用客戶資金案,金額高達千萬元,時間從 2012 年至今長達 7 年。對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 9 月 9 日金管會接獲玉山銀行以重大偶發事件系統通報,指出分行行員挪用客戶款項。
黃光熙表示,玉山銀當天通報後就向警局報案,並進行清查,初步清查受影響客戶有 2 位,且挪用金額達千萬元。
黃光熙也指出,玉山銀行已對外表示,對客戶的所有損失會負起責任,銀行局也要求此類事件要在 7 個營業日內,函報詳細報告,銀行局會再就玉山銀的報告內容進行處理。
黃光熙表示,據了解,此案是玉山銀行涉案理專自己向主管自首,至於涉案手法與細節,他強調,目前銀行正在調查原因。
玉山銀行今天下午也向記者表示,發現個案後已主動通報主管機關移送司法偵辦,並與受影響的 2 位客戶聯繫確認,客戶損失會全部負責。
為了防止理專盜用客戶資金,金管會 6 月已發布「防範理專挪用客戶款項內用原則」,且強調未來若再發生理專或行員監守自盜的案件,將會被重罰,最高要追究到總行的責任。
根據銀行局統計,今年截至 8 月為止,針對理專挪用客戶資金案已開罰 8 件,包括兆豐銀、華南銀、聯邦銀、台新銀、滙豐銀、中信銀、新光銀和國泰世華銀,共計罰鍰達新台幣 5100 萬元,無論件數與金額都較前 4 年高,目前尚有永豐銀與玉山銀共 2 案件待處理,預估開出的罰單將破 7000 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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