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烈嶼鄉公所今天表示,「烈嶼風情」攝影比賽 23 日起收件,期盼透過照片詮釋的烈嶼美景,吸引遊客認識當地,進而到此旅遊,愛上這離島中的離島,發現更多烈嶼風情。
烈嶼鄉公所發布新聞稿表示,結合烈嶼地區推廣觀光,希望藉由攝影比賽活動,吸引遊客認識烈嶼鄉,邀請攝影好手透過鏡頭呈現令人動容的攝影作品。此外,配合在圖書館設立攝影相關主題書區,藉攝影比賽提升圖書館圖書借閱率。
鄉公所秘書方小萍表示,攝影主題以烈嶼鄉美景為主,而非特寫人物,凡能以優異的構圖、輪廓、光影、色調、技巧等充分呈現「烈嶼之美」的照片,都歡迎參賽。照片限為民國 107 年 11 月 1 日到 108 年 10 月 31 日期間拍攝。
鄉公所表示,凡中華民國國籍且愛好攝影的人士都歡迎參賽,但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的工作人員、鄉公所員工不得參與。每名參賽者作品以 3 張為限,連作(組照)不收,每人限得一獎項,以最高獎為主。
主辦單位將聘請攝影藝文領域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公開評選。評審標準,攝影主題呈現占 40%、構圖與創意 30%、攝影技巧 25%,主題文字說明作品概念占 5%。
前 3 名得主各獨得獎金新台幣 2 萬元、 1 萬 5000 元、 1 萬元;優選獎 10 名,各可得獎金 2000 元;佳作獎 20 名,各可得獎金 1000 元。
「烈嶼風情」攝影比賽 9 月 23 日開始收件, 11 月 6 日截止收信。鄉公所表示,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烈嶼風情』攝影比賽」字樣,寄到金門縣烈嶼鄉林湖村西路 60 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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