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有媒體報導指在違法私菸案後,國安局連日來更顯低調,立法院 19 日收到新的中央機關國會聯絡名冊中,國安局聯絡人僅列頭銜、不見其名,異於以往設計,顯得突兀,甚至有立委笑稱「是私菸案後見不得人了嗎?」 對此,國安局 20 日晚間澄清,依「國家情報工作法」規定,國安局為情報機關,並對所屬工作人員身分應負保密義務,因此,日後將由聯絡人與各辦公室通聯間個別告知聯絡人員全名。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保密義務國安局無名氏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有媒體報導指在違法私菸案後,國安局連日來更顯低調,立法院 19 日收到新的中央機關國會聯絡名冊中,國安局聯絡人僅列頭銜、不見其名,異於以往設計,顯得突兀,甚至有立委笑稱「是私菸案後見不得人了嗎?」 對此,國安局 20 日晚間澄清,依「國家情報工作法」規定,國安局為情報機關,並對所屬工作人員身分應負保密義務,因此,日後將由聯絡人與各辦公室通聯間個別告知聯絡人員全名。
有媒體報導指在違法私菸案後,國安局連日來更顯低調,立法院 19 日收到新的中央機關國會聯絡名冊中,國安局聯絡人僅列頭銜、不見其名,異於以往設計,顯得突兀,甚至有立委笑稱「是私菸案後見不得人了嗎?」 對此,國安局 20 日晚間澄清,依「國家情報工作法」規定,國安局為情報機關,並對所屬工作人員身分應負保密義務,因此,日後將由聯絡人與各辦公室通聯間個別告知聯絡人員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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