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曾發生東海岸阿美族人舉行海祭時,要出海捕魚卻遭海巡人員開單的案例,因此原民會提出傳統海域區位的申請,以保障原民傳統祭儀等活動不受區域計畫法等相關裁罰。
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管理處長杜張梅莊接受記者訪問表示,雖然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族人使用自然資源的權利,但為避免各公務單位依據不同法條給予裁罰情況發生,向內政部申請傳統海域區位劃設,讓原住民未來在海域從事歲時祭儀等活動多一分保障。
依據區域計畫法第 21 條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6 條規定,經多次補正及磋商各機關意見後,原民會今年 8 月 14 日送出「台東縣原住民族傳統海域」海域用地區位許可申請書,傳統海域範圍包括台東縣沿海 3 浬及蘭嶼沿海 6 浬。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傳統海域區位的申請,是為保障原住民漁撈、採集及傳統祭儀使用不受區域計畫法第 21 條裁罰,但並不具排他性,與海域相關的各主管機關如海洋委員會、漁業署、航港局等仍有該負的權責及分工事項,所以一般民眾只要依法使用海域,無需經原民會的同意。
杜張梅莊說,與相關部會經過多次協商,第一階段申請傳統海域以台東縣為主,內政部將於近期公告;申請內容排除台東縣內漁港範圍、定置漁業權範圍,不會影響非原住民捕撈的權利,也不會限制非原住民於該範圍進行捕撈的相關內容。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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