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提出長榮航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今天發動到勞動部靜坐。長榮航空說,空服工會在罷工結束後,不顧雙方已簽協議,製造勞資對立,呼籲勞裁委員公正審理。
桃園市空服工會 6 月 20 日發動長榮空服員罷工, 7 月 6 日長榮勞資簽團體協約,罷工落幕。因長榮航空在罷工前,宣布若罷工導致獲利大幅下滑或虧損,將暫停年終獎金、年度調薪及優待機票福利,罷工期間配合出勤者不在此限,空服工會認為長榮航空違反工會法,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勞動部明天將進行最後一次詢問庭。
空服工會今天在勞動部前,發起長榮空服員 24 小時靜坐暨罷工攝影展,並在今天下午及明天上午、下午,要開 3 場記者會。
長榮航空表示,空服工會在罷工結束後,不顧雙方已簽訂協議,仍然不斷製造勞資對立。空服工會 6 日到勞動部抗議, 18 日聯合立委舉辦記者會,妄圖攀附政治力介入司法,今天又在勞裁案最終審議的前一天到勞動部靜坐,明天還將揪眾至勞裁案最終審議會議,當面向各委員施壓,試圖影響裁決中立。
長榮航空說,空服工會行徑已非理性,令人遺憾,呼籲勞裁委員能夠秉持公正客觀的立場審理,勿屈服於壓力。
針對空服工會所指的不當勞動行為,長榮航空表示,當時公司為了因應空服工會發起的罷工,對公司可能造成巨額營運虧損,所以在罷工前發布內部公告,預先告訴所有員工,公司即將面臨的嚴峻挑戰,為降低罷工造成的虧損,不得不以取消優待機票等方式減低營運成本,但為獎勵員工於罷工期間支援公司,只要於罷工期間配合公司班表出勤者,不受此限。
長榮航空說,公司在公告中說明得十分清楚,是獎勵出勤員工的方案,並非懲罰參加罷工的空服員。
長榮航空指出,與空服工會簽訂的團體協約中,約定在罷工結束後的 2 個月內,另行召開會議,討論漸進式給予優待機票方案。長榮航空於 7 月 8 日起,即依照所簽訂的協約內容,於罷工後 1 個月起給予所有未出勤空服員不含長榮及立榮的聯航優惠機票使用權利。
長榮航空說,公司在 8 月 6 日、 8 月 22 日、 9 月 2 日、 9 月 11 日, 4 度針對優待機票的給予召開協商會議,也於會議中提出具體方案:於 2020 年給予所有聯航優待機票使用權利,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給予免費票除外的各種折扣優待機票使用權利, 2022 年 6 月 19 日起給予所有優待機票使用權利。
長榮航空說,上述方案完全符合勞資協商時的共識:「提出漸進式恢復優待票」之原則和精神,但空服工會對公司提出的漸進式方案並不滿意,使得雙方截至目前仍無具體共識,但空服工會卻對外抹黑長榮有飛安問題、打壓工會。
長榮航空呼籲空服員工會,即使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共識,工會也不應該因不滿就對公司抹黑,對外找立委開記者會,施壓行政部門介入撤銷已在進行中的訴訟,並在裁決出爐前夕去勞動部靜坐等方式,試圖影響勞裁結果,這不是達成協議的最佳途徑。
長榮航空強調,公司自始至終絕對捍衛飛安,空服工會不該憑主觀認知詮釋飛安,長榮航空空服員派遣都符合民用航空法、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無安全疑慮,雖然近來在國定假日或連續假期,部分空服員申請臨時性差假,造成特定日期少部分航班到勤組員人數相較預排人力略減,但各航班空服員人數都符合民航局核准派遣要求。
另為體恤協助調度的空服員,長榮航空也發放「缺員津貼」給出勤的空服員作為補償,長榮航空認為,空服工會不應無視國際航空業規範以及民航局的規定,刻意操弄飛安議題,甚至要求主管機關對長榮航空的航權及航線加以限縮,這真的是身為長榮航空員工的工會會員所願意的嗎?
長榮航空呼籲民航主管機關,正視目前國籍航空經營環境日益嚴峻問題,不僅面臨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與勞基法的衝突,還有勞動裁決的挑戰,與飛航台灣的外籍航空公司相較,完全處於劣勢的不平等競爭。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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