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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牙醫數失控 衛福部修法嚴管國外醫學學歷考照

圖片來源:中央社

衛福部預告醫師法修正草案,要求持國外醫學系、牙醫學系學歷考照者,都需經學歷甄試及臨床實作訓練。醫事司長石崇良今天說,若不及時修法,台灣牙醫可能氾濫,恐損民眾權益。

衛生福利部日前預告醫師法修法草案,規定持外國醫學系、牙醫學系學歷考照者,都須經學歷甄試並在指定的國內教學醫院臨床實作適應訓練期滿成績及格,才能參加醫師國考。相關修法引起討論,有立委也擔心會影響正在國外求學、或計畫到國外唸書者權益。

石崇良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修法後規定變嚴,但仍開了一扇「小窗」,在美、加、日、歐洲、澳洲、紐西蘭、南非、新加坡及香港等 9 大地區或國家的醫學院、校修畢全程學業取得畢業證書,且具當地合法註冊醫師資格,實際執業 3 年以上者,得免學歷甄試。

此外,對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入學者訂有落日條款,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修法後仍適用修法前規定。非 9 大地區者需學歷甄試; 9 大地區者不需學歷甄試。

石崇良表示,修法有急迫性是因台灣醫師人力採教、考、訓、用政策,限制國內醫學系每年招生總人數 1450 名(含公費生),但近來因部分國家開辦國際學生專班,入學門檻較低,且在國外畢業後因不諳當地語言,也無法在當地執業,回台後又免學歷甄試就可考台灣醫師執照,「形成很大的漏洞」。

石崇良說,拿國外學歷回台考照的狀況,又以牙醫更為嚴重,近來每年約有 300 人循此模式回台考照,對牙醫人力形成衝擊,如果不加緊管制,台灣很可能步上日本後塵。

如果牙醫人力過剩,石崇良說,除會造成資源的浪費,許多在台灣學習牙醫專業者無處執業,且因醫病資訊有落差,可能導致「供給製造需求」,如不需拔的牙被拔掉了、被要求植牙等,民眾權益因此受損。

此外,石崇良說,修法也參照法國、德國、新加坡等國家的臨時行醫證規定,允許持美、加、日、歐洲等 9 大地區或國家的專科醫師證書或牙醫師證書,且實際從事臨床醫療業務 5 年以上,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給予短期行醫證。但執業地方僅限公告的山地、離島、偏僻地區的醫院或特殊緊急事件。

因台灣部分醫院有外籍醫事人員從事臨床醫療訓練,修法也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教學醫院接受外國醫事人員,從事臨床醫療訓練或教學的申請程序及應遵行的相關規定,如外國醫師於臨床教學過程,要有台灣醫師於現場並負醫療責任。

石崇良表示,相關修法希望能在這個立法院會期完成,降低醫師人力衝擊;也呼籲有心赴國外修習醫學、牙醫學系的民眾,應審慎評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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