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劉美妤,由思想坦克授權轉載。
身為一個母親,我(以及其他眾媽媽友們)看見自稱「心跳法案」的這個公投提案——要將人工流產限縮於妊娠 8 週內施行,都是錯愕且憤怒的。我們都是選擇了生育的人,都曾小心翼翼地走完孕期、帶著對生命最深的臣服與愛意生下孩子並盡力撫養,為何反對這個號稱「尊重胎兒生命權」的法案?
提案者如何得出「8 週」這個數字,其實很好猜想。8 週是多數胚胎開始可以測得心跳的週數,這也是非常貼近直觀感受的「生命分水嶺」,當一個準媽媽第一次聽到孩子的心跳聲,她是會微笑甚至落淚的。但我們先審視一下這個法案裡的「8 週」定義。由於受孕日期時常無法準確判斷,在妊娠週數的認定上,懷孕是從「最後一次月經來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因此,即使是月經週期最固定的女性,發現受孕的時候也都至少懷孕 4 到 5 週了。
這裡我要科普一下驗孕棒的作用機制,驗孕棒是從尿液中的 HCG(人類絨毛膜促進激素)濃度判定是否懷孕,因此若濃度還不夠高,是驗不出來的。常發生月經遲到而買了驗孕棒來驗出一條線,結果過兩個禮拜月經還是沒來,再驗一次才發現懷孕了這種事。因此 8 週別說有些胚胎還沒有心跳,甚至有些媽媽都還沒發現自己懷孕,而這不代表她們必然沒有驗孕。
胎兒健康就能生?
提案者後續在自己臉書粉絲頁說明,本案排除優生保健法所訂定可中止懷孕的胎兒先天重大缺陷情形,因此本文先不討論這個問題。即使不論胎兒本身的生理健康,一個孩子要活下來、活得不至於太差,需要的可不只是一個有生育能力的女人。
當然並非沒有那種多次隨意懷孕、隨意墮胎的案例。但對絕大多數女性而言,人工流產都是創傷經驗,可以的話,沒人想要經歷這樣痛苦的事。避孕失敗不是新鮮事,因為周遭成人不教如何避孕而未受到良好衛教的青少女懵懵懂懂地懷孕,也是至今仍存在的問題。
除了最常見身心情況和經濟能力還沒準備好的意外懷孕,還有母體健康不佳的、家庭遭逢變故的、男友或丈夫跑掉的、孩子來得太密集的…甚至較嚴重的情況,例如父母親犯罪入監、或母親是遭受性侵而懷孕。這樣迎接孩子的到來,不僅對這個無辜的新生命不公平,也對母親、以及一起照顧孩子的伴侶或家人帶來極為沈重的負擔。
同樣在育兒的朋友之間常開玩笑說我們是「獄友」,刑期最少 18 年。即使是天使寶寶帶起來都很累人,更別說那種不愛吃不愛睡黏媽媽到一秒都不能分開的磨娘精了。(女兒啊,就是在說妳!)身邊也有一心想成為母親的友人,因為產後憂鬱、支援系統不足,差點就抱著孩子跳下去。
大家可能仍對今年初的一則新聞記憶猶新。日本一名 30 歲婦女松下園理透過人工受孕順利生下三胞胎,但丈夫連換尿布都不會,她忙到每天只能睡一小時,也帶來嚴重的產後憂鬱,負面狀態持續近一年後,在一次情緒爆發下失手摔死次子。身為母親,我完全無法苛責她;我明白她有多麼痛苦絕望。沒有孩子前,我們總是不能理解怎麼會有那麼多虐童案件,有了孩子,才領悟原來育兒是一條修身養性的天堂路。
現代中產階級家長要按照理想方式養育孩子,真的是難上天了。要餵母奶,要每天半夜抱著孩子又拍又哄,要嚴選每一樣育兒用品,認識幼兒的各種傳染與非傳染性疾病,要親手調製副食品,要嚴選品質優良有愛心的托嬰機構或保母,否則只能辭職在家帶。
再大一點,要把關幼稚園,要教育孩子自理能力和日常應對禮儀,要培養孩子的人際關係和情緒管理技巧,要陪伴孩子玩各種遊戲,參加各種手作、游泳、瑜珈、足球、舞蹈課程,每天想方設法讓孩子吃下營養均衡調味不過重的食物。而你自己的睡眠,乃至於職場表現、物質生活、學習進修和休閒娛樂都不重要了。
教養方式和觀念因人而異,但不謹慎費心的養小孩,是可以的嗎?你能接受自己的孩子因為疏於照料,導致心理創傷甚至行為偏差嗎?這不僅是一個孩子、一個家庭的悲劇,甚至可能對社會帶來更大的傷害。
尊重母親的判斷吧!只有她們知道自己當下有沒有能力承擔一個孩子的人生。這個社會能做的,不是規定幾週內才能人工流產,而是做好關於生育前的衛教與教養過程中的支持。對青少年男女,落實性教育,教他們如何保護自己和妥善避孕;對準爸媽,提供清楚詳細而容易取得的各種育兒知識,讓大家能夠更安心迎接孩子的到來;對正在育兒的家庭,提供不用抽籤的公托、社區型的喘息服務和公益心理諮商,讓身心狀態已在邊緣的主要照顧者有路可退。
其實,當社會的支持系統完善,也就不會有那麼多人視生育為畏途而尋求人工流產了,家人能協助的,甚至男友跑掉也敢自己生下來養,不會因爲懷孕而掉落到社會安全網外。
這個公投提案,忘記的是女性的人權——選擇要不要成為一名母親的權利。
人權問題本就不應被拿來公投,與其給一個苛刻的限制、訴諸罪惡感的「尊重心跳」,不如大家一起坐下來設計良好的社會支持系統,改善臺灣的育兒環境,讓大家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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