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9 月間發生消防人員破門救小孩、射水撲滅火勢弄濕家具遭求償事件,雖然最後沒有提出求償,但已讓冒險搶救的消防人員感到無奈,就連參與救災的義消也覺得離譜。
嘉義市消防局表示,彌陀路一處民宅於 9 月 30 日發生火警,消防人員趕抵,發現為兩棟 RC 建築物鄰接夾縫竄出濃煙及火舌,屋內民眾驚嚇逃出,因為是兩棟建築物間夾縫未拆除板模起火燃燒,搶救人員進入其中一戶射水灌救,所幸火勢未延燒。
不過,當下屋主認為屋內家具潮濕受損,要求賠償;嘉義市消防局搶救科長蕭明智指出,當時板模起火燃燒,已有向屋內延燒現象,消防人員開窗射水撲滅火勢,才未造成更大災損,後續與屋主溝通後,並沒有再提出賠償要求。
嘉義市消防局長蘇耀星今天表示,自己從事消防工作 38 年,第一次遇到火災受災戶求償的個案;火災搶救過程中,難免會造成家具等設備損壞,不過,當下沒有射水搶救、防止延燒,恐會造成更大的災害,屋主則會面臨更多的損失。
嘉義市義消鄭榮貴當時參與彌陀路民宅火災灌救,他說,當下火勢已快延燒至屋內,消防人員開窗射水搶救,這是標準作為,而屋主認為只是借道讓消防人員方便灌救,不過,起火處是兩戶共用牆壁處,加上火勢已快延燒進屋內,能不射水灌救嗎。
蕭明智指出,另一起個案於 9 月 19 日接獲民眾報案,一名 2 歲幼童反鎖屋內,屋主要求派遣雲梯車,不過,現場消防人員認為破門是最快速救援方式,當下也取得屋主同意,但當事人親人質疑破門作法有問題,提出申訴並要求賠償門鎖。
蕭明智說,雲梯車出動是依災害危急狀況,且還要考量現場腹地和電線等障礙物,現場消防人員會以風險最小的方式救援,這起個案執行並無不當。後續屋主也沒有再提出賠償事宜。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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