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雖然平時不斷宣導,但實務上大多數旅客對免稅菸品、酒品及一般免稅品的攜帶限量規定仍相當不熟悉,一不小心就違規,導致花錢買的貨品被沒收甚至吃上罰鍰。
關務署官員特別指出,違規案件大多都把菸品、酒品放在托運行李中被發現,旅客托運行李百分之百要通過X光機查驗,從外觀形狀很容易就能判讀,數量也一目瞭然,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財政部關務署官員表示,不論菸品(包括捲菸、菸絲、雪茄)、酒品,還是於國外貨機上購買的名牌包、化妝品、精品等一般行李物品,依法都有免稅限額,且超過限額在通關時都得申報;只要有申報,除菸品外,大多都可在完稅後攜帶入境,但若未申報,被查到物品可能被沒收,甚至面臨罰鍰。
關務署官員說,菸品、酒品及一般物品的免稅規定不同,相較更為嚴格。菸品部分,一般捲菸每人免稅數量只限 1 條( 200 支)、菸絲為 1 磅、雪茄則為 25 支,酒類部分,免稅數量只限 1 公升,皆只有年滿 20 歲的成年旅客可攜帶,如果超量,就應該主動申報,繳納相關稅捐後攜帶入境。
關務署官員指出,不過,要注意的是,攜帶菸、酒超過免稅額,即使有申報、繳稅,但仍有攜帶入境上限,捲菸限帶 5 條( 1000 支)、菸絲 5 磅、雪茄 125 支,酒類則限 5 公升;如果超過,必須要有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才能攜帶入境,沒有的話只能暫時存關,等待下次出入境取回。
至於如果旅客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且沒有主動申報,根據菸酒管理法,在免稅額度以外的部分,必須全部沒收,並處罰鍰,分別按每條捲菸新台幣(下同) 500 元、每磅菸絲 3000 元、每 25 支雪茄 4000 元或每公升酒 2000 元之基準裁處罰鍰。
舉例來說,旅客 1 人帶 10 條捲菸回國,在有誠實申報前提下,其中 5 條要存關, 5 條可攜帶入境,不過其中只有 1 條可免稅, 4 條需要繳納菸稅、菸捐等稅捐。如果沒有申報被查獲,只能攜帶 1 條免稅菸入境,其餘 9 條將遭沒收並處罰鍰。
關務署官員說,針對菸、酒外的一般行李物品,例如手錶精品、名牌包、化妝品等,按海關緝私條例規定,合計免稅額度只有 2 萬元;如果超過應主動申報,只須就超額部分貨品繳稅即可攜帶入境,但若未申報,超額部份貨品必須沒收,甚至可能吃上貨價(商品售價) 3 倍以下罰鍰。
關務署統計,今年截至 9 月底,查獲的超量攜帶捲菸但未申報案件已達 1746 件,開罰金額 1148.46 萬元,酒品違規 164 件,開罰金額 174.2 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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