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記者簡翊展報導)香港《禁蒙面法》上路後第四天,警方以涉嫌違反相關法令共拘捕了 77 人,特首林鄭月娥更大言不慚地強調,成立《禁蒙面法》有兩個主要目的,分別是協助警方有效辨別身份及起阻嚇作用,而條例特別針對未成年人,因爲她非常關心未成年的中學生。民調指出,林鄭支持率淨值是負 65 個百分點,是她上任以來的新低,而有 68% 受訪問時反對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支持的則有 30%。
林鄭稱關心中學生,禁蒙面法特別針對未成年 民調再創新低
按立場新聞報導,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上午於行政會議前舉行記者會,指在過去的長周末,香港各區出現嚴重及廣泛的暴力破壞,暴徒希望癱瘓香港鐵路系統,並就部份商舖進行針對性破壞,攻擊選中的商店,散播恐怖意識,她強調任何香港人都不可以行使私刑或所謂「私了」,暴力行為已無底線及無法無天。
林鄭月娥更強調,成立《禁蒙面法》有兩個主要目的,分別是協助警方有效辨別身份及起阻嚇作用。她不希望更多人因為可以隱藏身份而做出違法行為,林鄭又強調條例特別針對未成年人,因她非常關心未成年的中學生,而現時的被捕人士中,有約 4 成為 18 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士。
另外,香港電台報導,香港民意研究所近日訪問了 1000 人,結果發現林鄭月娥的評分是 22.3 分,支持率淨值是負 65 個百分點,是她上任以來的新低,而有 68% 受訪問時反對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支持的則有 30%。
香港禁蒙面法上路後 77人被捕
警方高層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公布,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自 6 月初爆發至今,警方拘捕了 2363 人;單是過去 4 天,拘捕了 241 人,年齡由 12 至 54 歲不等,罪名包括非法集結、暴動和違反禁蒙面法等。
港府於 5 日開始實施禁蒙面法,警方以涉嫌違反相關法令共拘捕了 77 人;此外,過去 4 天,警方在驅散示威者的行動中共發射 367 枚催淚彈、106 發橡膠彈、15 發布袋彈和 25 發海綿彈,另有 14 名警員受傷。
香港電競選手賽後高呼光復香港 遭判定沒收獎金、禁賽一年
按蘋果日報報導,日前卡牌遊戲《爐石戰紀》大師職業賽第二季季後賽中,被稱為聰哥的香港電競選手「blitzchung」擊敗韓國選手後接受主持人訪問時,在直播時以華語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主播台上兩名台灣主播也為其鼓掌拍手。
然而 8 日《爐石戰記》的開發公司暴雪娛樂表示,經過調查後,裁定涉及破壞自己聲譽、冒犯部份或社會群體、或造成任何傷害暴雪形象之行為,「blitzchung」將從大師職業賽除名且其於賽季中所獲之獎金將全數歸零,同時宣佈由 10 月 5日 至 2020 年 10 月 5 日的 12 個月內,「blitzchung」將不准參與《爐石戰記》相關電競賽事,同時暴雪娛樂將中止與兩名台灣主持的合作。
「blitzchung」則表示,他不後悔於賽後採訪時的舉動,亦知道自己會遭到秋後算帳,但他並不會因為懼怕而選擇沉默,他只是以能夠發揮他最大影響力的方式,闡述他的理念。而他也在直播上說道:「我今天在爐石上面輸了只是輸了四年的時間但是香港輸了就是一輩子的事情 ·」
拒暫緩禁蒙面法 香港法官:不能立即斷定違憲
先前 24 位泛民派立法會議員申請暫緩《禁蒙面法》,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林雲浩則拒絕針對《禁蒙面法》發出禁制令,林雲浩 8 日下達判詞表示,《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的實施,是為了恢復公共秩序及減少暴力行為,而 24 名申請人均未能向法庭提出強而有力的初步證據,指出規例的實行,會造成嚴重且無法挽回的損害。
林雲浩在判詞中指出,案中的法律討論和分析極其複雜,不能在一時半刻根據薄弱且零碎的初步證據,斷定禁止蒙面規例無效及違憲,他認為,有關爭拗應留在司法覆核的審訊中討論,預計本月底可進行實質聆訊,屆時會決定是否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以及司法覆核能否勝訴。
警方強扯記者面罩 記者協會要求道歉並爭取合法戴面罩採訪
綜合各家媒體報導,原先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在 4 日召開記者會時指出,即便《禁蒙面法》實施,內文仍有規定專業人員、受雇者不受限制,記者也得按此條文獲得保障,但過去幾天多次有記者在示威現場,被警員要求除面罩,甚至在鄰近催淚彈時遭警方強行扯走面罩。
昨日警方召開記者會時,記者們刻意戴上防毒面具抗議,更要求警方公開道歉,然而警方僅表示指新法例需要時間磨合,會確保警員清楚認識新例,但拒絕向記者道歉。刑事總部高級警司吳卓衡更表示,記者不是因為自稱記者就能獲豁免,行徑也必須「合乎記者工作身份」;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也說,警方難以分辨記者是否真的是「專業記者」。
而記者協會也在 8 日上午透過律師去函保安局長李家超,投訴表示多位記者在採訪時遭警方強行拖下防毒面具,希望李家超要求警方確認,「記者採訪時不會被視為參與示威,記者帶面罩採訪不受《禁蒙面法》限制」,記者協會要求李家超在 8 日工作時間內回覆,並不排除以法律追究,但至 8 日晚間政府仍未回應。
記者協會也提到,前線警員不可以要求合法採訪的記者除去面罩,如果警員堅持要求記者脫下面罩,警員則一樣要脫下面罩並出示證件,並在警員核實記者身份後,記者即可戴回面罩;記者協會也強調,警方經常使用催淚彈和辣椒水,記者採訪時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才能好好工作。
200 消防救護連署「恥與暴警為伍」批消防處長和工會盲撐警
一群消防和救護人員連署一篇《恥與警暴為伍——絕不認同消防處處長及工會發聲明盲撐警方》,投書給民間記者會發佈中心,全文如下:
十月一日,有警員近距離槍擊學生並拒絕立即施救,紀律部隊首長們當晚隨即將政治凌駕法治,盲撐警隊,此等行為不能代表前線消防及救護人員的理念。
我們集合了近二百名不同職級及職系的消防及救護人員 ,聯署表示對處長及工會有關聲明表達深切遺憾;及對學生被槍傷, 警員拒絕向生命垂危的傷者即時施以救援表示極度憤慨。 不久之前,副消防總長陳慶勇先生在記者會上代表處方表示消防及救護同事一向會冒生命危險拯救他人,絕不可能置死傷者於不顧; 言猶在耳,如今警方之行為徹底與消防處信念相違背,處長及工會的聲明教一眾屬員情何以堪?
過去四個月,警民衝突越演越烈,我們對警方不斷升級及不受制衡地濫用暴力、任意拘捕予以最嚴厲的譴責。更甚者,我們多次目睹於事故現場出現警察阻礙、誤導甚至辱罵正在進行救援的消防救護人員之情況。根據《香港法例》第 95 章第 27 節,任何人士抗拒、阻撓或阻延消防處人員執行職務即屬違法。消防處人員按法例執行職務,不論身份立場,不容挑戰。任何人士如需要救援服務,消防救護人員有法例上的責任確保受傷人士立即得到適切救助並送院治理。處長及工會在支持警隊嚴「厲」執法的同時,是否就不需要警隊嚴「正」遵守法例規定,可隨意阻礙同袍救援?
公務員團隊本應根據法例,為香港社會福祉互相尊重合作。但見當權者有法不依,禮崩樂壞,我們呼籲各個公務員團隊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組成平台,積極發聲。
香港反送中相關活動日程表:
- 10/9 梁天琦上訴日
- 10/10 世界視覺日 聲援 811 失眼女義士 @尖沙咀警局對出的巴士站
- 10/11 21:00 18 區商場·和你唱 2.0
- 10/12 20:00 人海點陣字@新城市廣場中庭
- 10/13 11:00 Suck 狼來了
- 10/13 19:00 Thank You World &求救集會@維多利亞公園/愛丁堡
- 10/14 19:00 感謝良心醫護集會 @愛丁堡廣場/遮打花園
- 10/16 立法會復會
- 10/18 21:00 18 區商場·和你唱 3.0
- 10/20 20:00 沙田區內人鏈活動 @溱岸 8 號至沙燕橋
- 10/21 19:00 元朗恐襲三個月靜坐 @元朗站
- 10/25 21:00 18 區商場·和你唱 4.0
- 10/26 13:00 對抗白色恐怖 反共產極權集會 聲援因政治立場被解雇的員工@添馬公園
- 10/31 19:00 毋忘 831 恐襲 還我 831 真相 @太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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