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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保育類豬鼻龜 女子緩起訴繳公庫2萬元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tw19831113

陳姓女子將 2 級保育類野生動物「豬鼻龜」養在魚缸,因擔心孩子把玩發生危險上網販售遭函送法辦,檢方審酌陳女坦承犯行予以緩起訴,並需向公庫支付新台幣 2 萬元。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長陳瑞濱今天表示,陳女 5 月 20 日凌晨在臉書(Facebook)以公開貼文展示豬鼻龜影片,並標示「豬鼻龜( 3 字均為圖示),想養告訴我」,有民眾透過臉書詢價,陳女均以新台幣 1 萬 6000 元誠可議答覆。

陳女向動保人員表示,這隻豬鼻龜 5 年前從網路購得,已忘記當初購買的價錢,因擔心豬鼻龜養在魚缸,孩子會好奇把玩發生危險,才會想要出售,不清楚已違反法律規定。

基隆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陳女行為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審酌陳女因一時失慮犯法,且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予以緩起訴,緩起訴期間為一年,並應向公庫支付 2 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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