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議院今天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以及另外兩項有關香港的法案和議案,港府對此表示遺憾,並說明香港的人權和民主發展情況。
政府發言人說,自回歸以來,香港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特區政府會繼續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方針。
發言人又說,保障人權和自由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基本法訂明,香港特區依法保障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除了基本法外,人權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也繼續有效。
針對美方所關注的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及其觸發的大規模示威遊行和衝突,發言人說,行政長官已於 9 月 4 日宣布撤回逃犯修訂條例草案。
發言人並指出,過去數月在港發生的連串示威及活動,部分最後演變成暴力違法事件,引致地區及民生設施遭到破壞,市民受到傷害。
而警方對此一直保持克制,嚴格根據法律執法;警方根據武力使用指引,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在使用武力前發出警告,同時只使用適當的武力,目的是為保障市民大眾的生命財產,將違法人士繩之於法,盡快令社會恢復秩序。
發言人又說,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正在審視自 6 月以來的連串大型公眾活動,包括警方採取的相應行動,以釐清相關事實,並擬備報告。
在香港民主發展問題上,發言人表示,由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是基本法訂下的最終目標,要落實這個目標,社會需要在法理的基礎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圍下,透過對話解決分歧,達致各方可接受的共識。
發言人重申,外國議會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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