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網銀安全缺失及違規兼職 金管會開罰銀行與投顧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StockSnap

金管會今天公布最新裁罰案,上海商銀辦理網路銀行交易安全控管有缺失,不過已有改善僅處以糾正;另外,高欣投顧因業務人員與財務會計部門主管違規兼職,影響公司業務執行,遭開罰新台幣 60 萬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晚間公布 2 件裁罰案,首先,銀行局指出,上海商業儲蓄銀行透過網路銀行辦理客戶投資風險屬性評估、信託開戶、進行投資交易及變更基本資料等作業,核有網路銀行交易安全控管機制未周延或未切實執行的狀況。

銀行局表示,不過考量上海商銀已採行相關改善措施,因此,依銀行法第 61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僅予以糾正,此次未開罰。

再者,證期局也指出,高欣投顧其業務人員及前任財務會計部門主管,有違規兼職狀況,違反投顧事業人管專任規定,令高欣投顧停止相關人員業務執行,並開罰新台幣 60 萬元。

證期局表示,高欣投顧的余姓及劉姓員工分別在 2014 年 9 月 17 日及 2014 年 9 月 15 日,任職高欣投顧的總經理兼任投資研究部門主管及財務會計部門主管,但當時又分別兼任亞太數位科技教育公司的董事及董事長;且金管會在 2015 年 4 月 2 日,已就高欣投顧前洪姓負責人於 2014 年 10 月 15 日登錄為該公司業務人員時,已擔任銓威開發科技負責人,核有違反投顧總經理、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應專任規定,處高欣投顧糾正,並請其處分相關人員。

證期局說明,余姓員工在 2016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任職高欣投顧總經理期間,也分別同時兼任標捷綠能公司董事、世陽國際能源公司董事長、亞太資本公司董事及標捷光電科技公司監察人。此外, 2018 年 1 月 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任職業務人員期間,分別同時兼任標捷光電科技公司監察人、亞太資本公司董事及家安資訊公司董事長。

另外,劉姓員工在 2016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2 日任職財務會計部門主管期間,也兼任亞太資本公司董事長,以及 2017 年 6 月 16 日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兼任家安資訊公司董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