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這則新聞報導,這其實已經是多年的老議題了,我們都知道,「房屋稅稅額 = 稅基(房屋課稅現值)X 稅率」,稅基權責單位是地方政府,稅率的權責單位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往往要求中央政府要修法,提高「稅率」,但中央政府則是要求地方政府要提高「稅基」,二者長年以來互踢皮球,問題的關鍵在於誰也不願意承擔加稅的惡名,誰也不願意去得罪財團與建商。
我們如果看這則新聞報導,既然台北市政府可以「透過『調降稅基』方式使實質稅率降至 1.0%」,既然都可以『調降稅基』,那麼實在也沒有理由說不能夠『調高稅基』吧?試問,為什麼『調降稅基』就可以,『調高稅基』就不行,這是什麼邏輯?而且權力都是掌握在台北市政府,不用修法就可以做的,那柯文哲為什麼不做?一言以蔽之,柯文哲骨子裡頭應該也是不敢得罪囤房囤地的財團與建商!
「柯文哲及民眾黨說要推動居住正義」,這應該是笑話一則吧?
原文出自 徐世榮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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