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提問,陳同佳案疑遭政治操作爭取選票,法務部長蔡清祥說,本案處理完全按照法律規定,以政治凌駕司法者,應是香港政府,並強調司法正義不能私了,不容許殺人犯逍遙法外。
法務部長蔡清祥與陸委會副主任委員邱垂正今天晚間在法務部簡報室召開記者會,說明陳同佳案,並接受國內外媒體提問。
香港媒體提問,之前中國偷渡客遣返而有的金門協議,以及後來簽署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為何不能通用在陳同佳案,台灣需要另案提起司法互助請求?陳同佳自願來台投案遭阻,是否與台灣政治操作爭取選票有關?
邱垂正指出,提到的金門協議,以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都是兩岸之間的協議,台港部分,目前沒有相關司法互助的機制。
蔡清祥強調,陳同佳已遭士林地檢署通緝,只要一入境就會被逮捕歸案,本件不是只有人犯問題,還有相關的事證,例如,陳同佳在港初步偵訊,以及在港如何構謀,這些事證也應要一併來處理,須透過司法互助的正常管道,而不是只策動他來投案,台港應共同打擊犯罪,追尋公平正義,司法正義不能私了,不容許殺人犯逍遙法外。
政治操作爭取選票部分,蔡清祥說,陳同佳案的處理,完全是按照法律規定,以政治凌駕司法者,應是香港政府。
至於可不可先接受人犯(陳同佳),再來訂司法互助協議部分?蔡清祥指出,陳同佳目前是以個案方式,向港方請求司法互助,個案部分台港可以先來磋商,至於通案性的案件如何進行司法互助,則可以慢慢做協議及討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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