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顏姓男子以假買賣真竊盜手法,偷遍全台農漁產品,被害者貼文提醒,剛好被雲林縣虎尾警分局偵查隊長李志文認出是 4 年前曾逮捕過的竊賊,報請雲林地檢署偵辦,一舉破獲。
雲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顏男( 44 歲)今年 8 、 9 月間,向雲林縣農漁產品業者佯裝要購買,當業者拿出農漁產品後,他再要求業者拿其他貨品參考,並趁機竊取現場農漁產品,以「假買賣、真竊盜」方式,竊取雲林縣數家商行烏魚子、乾魷魚、蒜頭等物。
顏男食髓知味後,一邊環島一邊行竊,被害者們也紛紛上網貼文提醒同業切勿上當,顏男從媒體報導中發現自家轎車暴露行蹤,還改買權利車代步,增加警察查緝困難度,並以低價向海產店等業者販售贓物。
李志文從被害者貼文中發現,顏男身形長相與 4 年前在雲林縣犯下烏魚子竊盜案的嫌犯相似,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檢察官 18 日掌握顏男行蹤後,指揮專案小組在雲林縣某家汽車旅館內將他拘提到案,檢方經訊問後認為他有逃亡、勾串證人及反覆竊盜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進一步追查,顏男日前也在宜蘭縣以相同手法竊取龍蝦、香菇,呼籲被害者勇於指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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