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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註記陳同佳禁網簽 非限制入境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圖片來源:中央社

對於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港府指稱,台方應取消對陳同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讓通緝令自相矛盾。內政部今天回應,政府對陳同佳與預定陪同人員註記禁止網簽,必須臨櫃申請,並非限制入境。

陳同佳今天刑滿出獄,對於他擬來台投案,陸委會 22 日下午宣布擬派員赴港押解陳嫌,但發函給港方逾 7 小時未獲回應。港府凌晨發布新聞稿,拒絕台灣政府去函要求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港府並稱,台方若願意處理陳同佳的「自首」,應立即取消對陳同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讓通緝令自相矛盾。

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今天早上透過新聞稿表示,「港府的說法不符事實」,由於政府必須掌握陳同佳的行蹤,因此對陳同佳與其預定陪同人員註記禁止網簽,必須臨櫃申請,並非限制其入境。

陳宗彥指出,如果陳嫌真心要來台接受法律制裁,仍有方式可以申請入境。然而所謂陳嫌出獄後將投案一事,至今仍屬港府片面宣稱,卻從未告知陳嫌將如何來台,相關情形政府也在持續了解中並準備就緒,一切依照法定程序辦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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