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洪浩唐,原文標題:《小丑》與惡的距離,由思想坦克授權轉載。
甫於威尼斯影展奪下金獅獎的美國電影《小丑》,上映以來不僅票房亮眼,男主角瓦昆菲尼克斯的驚人演技、以及電影內容所涉及的道德、社會議題,都引起全球熱議。但是,該片同時也產生另一個現象,就是許多觀眾走出戲院後,卻也紛紛表示有一種沈重、甚至不安的情緒,久久難以散去。
如果我們同意,刺激觀眾思考也是電影的社會功能之一(雖然不是每部電影都有此種功能),那麼觀眾何妨在享受本片精湛聲光藝術的同時,也稍作思考並聆聽:《小丑》究竟向我們丟出了哪些議題?這些議題又為何令人沈重、不忍逼視?
本片是改編自 DC 漫畫「蝙蝠俠」系列的經典反派人物「小丑」。男主角亞瑟是個患有某種「思覺失調」疾病,會不由自主地大笑的精障人士,正接受社福機構輔導治療,但後來因政府部門預算被砍,而被迫中止治療。他疑似被父親遺棄,自幼與母親相依為命、家境貧困,但他從小最大的志向就是做一個喜劇演員。
而在一次替母親寄送信件時,亞瑟卻意外發現,他們母子一向非常崇拜的高譚市大企業家、本屆市長選舉的熱門參選人,湯瑪士.韋恩(也就是「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父親),可能就是他的生父⋯⋯。本片主要即講述亞瑟如何從一個遭受種種挫折、凌辱、失敗的喜劇演員,逐漸演變成為一邪惡的超級罪犯的過程。
本片之所以讓觀眾有種陰鬱之感,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在於,導演運用觀眾對主角慣性的「心理投射」現象,引導大家用「魯蛇」的視角,來看待世界、思考人生。
不同於「人生勝利組」對繽紛世界的謳歌;社會殘酷競爭下的失敗者,難免要對自己的「黑白人生」感到懷疑?
筆者認為,《小丑》首先提出的,即是關於「話語權」的質疑。
例如,當主角先是被劇中他的偶像,脫口秀主持人莫瑞(勞勃狄尼洛飾演),在觀眾席中「欽點」上台而受到莫大的鼓勵。但才隔不久,卻又被該主持人,當著電視機公開嘲笑亞瑟「不好笑」?看到這一幕,近年來早已經習慣看「選秀節目」中那些「毒舌評審」們如何羞辱參賽者的觀眾,或許會跟著亞瑟一樣懷疑:誰來決定笑話好不好笑?為什麼你說好笑才算好笑?
然後,隨著亞瑟不管是工作、生活、表演、甚至看病,均難逃被他人定義、評價的命運?這時,當他由一個因善良老實(並非不努力)而吃盡苦頭的「魯蛇」,突然「頓悟」成為一個殺人毫無心理負擔的「惡人」時,觀眾彷彿可以聽見他在吶喊 :
如果在你們的遊戲規則下,我永遠註定是個輸家,那麼,我何必遵守這些遊戲規則?
許多漫畫迷也許會質疑:作為 DC 漫畫的反派人物,「小丑」究竟有何「超能力」?是打不死?還是出其不意的殺人(但這算什麼超能力)?但如果從尼采對「超人」的辯證 :「超人與人不同,人依賴社會定義道德,超人自我定義道德觀,不受拘束,力求突破」來看,顯然,「小丑」的超能力源自於「自我定義道德觀」吧?況且,他的邪惡,還在於,可以搧誘人心、勾引人們內心深處的黑暗、強迫你逼視自己的矛盾與偽善。
另外,本片還觸及一個頗令人不安、而常引發社會極大爭議的議題:惡人對於自己之「惡」究竟有無自覺(難道「不知其惡」就能脫罪或減輕刑責嗎)?這恰巧與本地日前備受關注與討論的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作一呼應。其實筆者認為,《我》劇最大的價值,就在於讓不幸社會事件中的加害者、受害者及上述二者的家屬們所受的磨難與糾結,在媒體上被呈現、被理解,而非單方正義、廉價地「以暴制暴」。
由此觀之,《小丑》雖不像《我》劇,有著「光明尾巴」、Happy Ending。但同樣有其促成社會成員藉以理解彼此的「社會功能」。只是《小丑》無疑在「犯罪心理」上著墨更深。
然而,複雜的問題,本來就沒有簡單的答案。雖然片中的「惡人養成」過程令人同情?但現實世界中,當我們面對完全無視人間規範、卻擁有超強作惡能力的「小丑」時,難道還能期待「蝙蝠俠」來維護正義嗎?(不幸地,在本片中,蝙蝠俠還沒長大,還只是個毫無作戰能力的兒童。)
這問題,電影並未提供任何答案。倒是本片一開頭有一場戲可能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發:當亞瑟在公車上扮鬼臉逗孩子開心時,一旁的母親竟喝斥他:「不要騷擾我小孩!」對陌生人冷漠、充滿戒心,也許是都市叢林的某種生存法則,但從而也讓人與人之間失去了互相關懷、瞭解、學習的機會,擴大了誤解的可能,進而增加群己關係的不確定性,而瓦解了社會互助的功能。
冷漠,也許不是一種惡,但如果從社會整體所將可能付出的代價看來,其又與惡的距離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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