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表示,2014 年親民黨及國民黨立委提案將性平法中性別歧視罰鍰修正與就服法罰鍰一致,但地方政府仍可依行政罰法衡酌增減裁罰額度,也可加強宣導、減少違法。
多家媒體今天報導,高雄市一家小吃店貼出徵人啟事,但因註明「限女性」,結果被依違反就業服務法重罰新台幣 30 萬元,高雄市勞工局後來減裁為 10 萬卻仍引爆民怨,而高雄市勞工局長王秋冬也對此表示, 6 月時已就「限女性」條款行文中央建議修法,卻慘遭「打槍」,盼中央能修改不合理法令。
對此,勞動部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罰鍰額度是 2014 年親民黨及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提案,將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性別歧視的罰鍰,修正與就業服務法中就業歧視的罰鍰額度一致,同樣為最低 30 萬元,最高 150 萬元。
勞動部表示,修法提高裁罰額度,目的是在於減少性別歧視的發生,但地方主管機關仍可考量實際個案,依照行政罰法相關規定,就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的利益,衡酌增減裁罰額度;地方主管機關也可針對轄內事業單位加強宣導,減少違法情況。
勞動部指出,民進黨立法委員邱志偉等人已提案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服務法相關罰則,擬將最低處罰額度下修為 3 萬元,勞動部也將尊重立法院的審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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