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潤寅詐貸案,聲押涉嫌協助洗錢的水果行業者蕭炯桂獲准,蕭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今天認定羈押有理由,駁回抗告。
檢調獲報,老牌貿易商潤寅實業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妻涉嫌以不實應收帳款向 10 多家銀行詐貸。楊文虎、王音之今年 6 月初潛逃出境,檢方 8 月間發布通緝,楊文虎女兒楊宇晨 9 月間被檢方聲押獲准。
北檢後來又發動多次搜索約談行動,檢察官複訊後,將涉嫌協助洗錢的水果行業者蕭炯桂,以違反銀行法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蕭不服遭押,提起抗告指出,否認有洗錢、滅證行為,且與王音之通聯非為勾串等語,僅承認有至潤寅公司搬取電腦加以處分,是為抵償債務才去搬運。
高等法院認為,蕭於潤寅案東窗事發後,旋即將自己與王音之及楊宇晨的對話全數刪除,有湮滅證據。
法院認為,蕭所涉潤寅案件,有多數銀行遭詐騙,金額高達上億元,涉案人數眾多,犯罪所得金流,有待比對勾稽釐清,蕭所涉犯情節重大,並無法藉由具保等手段替代,確有羈押必要,因此駁回抗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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