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役男請假更彈性,內政部今天表示,日前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修正規則,原定替代役役男 14 天婚假須於 1 個月內請畢,未來將放寬至 3 個月內休畢,方便役男辦理各項結婚事宜。
內政部發布新聞稿表示,這次通過「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第 5 條及第 7 條修正草案。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結婚申請婚假,原規定婚假 14 日須於 1 個月內請畢,為增進役男請假權益,這次將役男婚假請休期間放寬自結婚登記日起算 3 個月內請畢即可,讓役男請假及單位勤務派遣更具彈性。
此外,內政部指出,這次也增修以「時數」計算方式核給役男事假,且一併刪除替代役役男事假累積 8 小時折算 1 日的規定,以更符合現行實務請假管理運作。
內政部表示,「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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