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延燒,每一次幾乎都會發生暴力衝突,而且有越來越血腥且駭人聽聞之勢,像是在 11 月 3 日晚間,香港太古城購物中心外,不同政治意見的市民就地激辯,一名操中國口音的灰衣男突然暴起,拿水果刀攻擊群眾,當場五人濺血,其中一的背部被殺到背部大量流血、向前制止暴行的香港民主黨區議員邱家賢的耳朵竟被咬掉,群眾見義立即揪住這名灰衣男,一陣痛打,灰衣男一度要再衝向群眾,不過被群眾打的更慘重,更民眾直擊,凶嫌隨身帶刀且在動手傷人前還高喊「光復台灣」,因而被判斷是有預謀的殺人。
這樣的一起事件,如果以現今的標準來看已經可以說是不折不扣的恐怖攻擊了,而下手行兇的竟然是一向自認為是「禮儀之邦」的中國人,不免讓人感到驚訝,但事實上,如果對中國的歷史與中國人的本質有深入瞭解的話,就會發現:事實上,中國人打著「愛國」等「大義名分」對他人痛下殺手,甚至於採取「吃其肉,啃其骨,寢其皮」乃至於「挫骨揚灰」…等種種令人髮指的恐怖行徑來表現自己對國家(其實只是對特定的政權)的忠誠,在中國歷史上可說是不勝枚舉、斑斑可考!
像是被中國人吹捧為忠義典範的唐朝睢陽城守將張巡與許遠,在「安史之亂」時,為了表現誓死守城的節操而拒不投降,竟然就把睢陽城內的平民當糧食吃,後來城破後,整座睢陽城的人口從三萬人降到四百人,多是被士兵吃掉的,其中更包括了張巡的愛妾,據史書記載:「(張)巡士多餓死,存者皆瘦傷氣乏。巡出愛妾曰:『諸君經年乏食,而忠義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眾,寧惜一妾而坐視士飢』乃殺。」;在明朝末年,明朝因為中了反間計將抗清名將袁崇煥判處死刑後,據張岱《石匱書後集》所載:「(袁崇煥)遂於鎮撫司綁發西市,寸寸臠割之。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荊開腔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嚙,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時百姓怨恨,爭啖其肉,皮骨已盡,心肺之間猶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所謂活剮者也……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噉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
到了 1949 年「新中國」成立後,撇開毛澤東荒唐的「大躍進」造成了「大饑荒」使得中國史書上一再出現的「人相食」的情景於中國各處再度重現不談,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廣西壯族自治區除私刑、屠殺事件眾多外,亦傳出多起吃人事件,其中人食人最厲害的地方之一是廣西武宣縣,約有 130 人左右被吃。「一女民兵因參與殺人堅定勇敢,且專吃男人生殖器而聲名遠播,並因此入黨做官,官至武宣縣革委副主任。處遺時期中共中央書記處一天一個電話催問處理結果,並嚴厲責問:『像這樣的人,為什麼還不趕快開除黨籍?』但該副主任拒不承認專吃生殖器,只承認一起吃過人。作家鄭義曾在文革後赴廣西調查,據他的統計廣西全省至少有一千人被吃。
紀錄片「文革廣西武宣縣紅衛兵吃人肉事件」評論,這些食人事件並不是因為飢荒,而是因為政治運動製造出來的仇恨心態。
對於中國人這種動不動就要吃人的民族性,魯迅在1918年5月《狂人日記》中曾就其深層文化因素提出分析:「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書上寫著這許多字,佃戶說了這許多話,卻都笑吟吟的睜著怪眼睛看我。我也是人,他們想要吃我了。」將中國習以為常的倫理觀念與吃人的具象動作連結一起,使讀者開始質疑起長久以來三綱五常的觀念。而吳虞也在隔年 11 月的《新青年》雜誌上發表〈吃人與禮教〉,明確點出「禮教吃人」所抨擊的對象:「到了如今,我們應該覺悟!我們不是為君主而生的!不是為聖賢而生的!也不是為綱常禮教而生的!什麼『文節公』呀,『忠烈公』呀,都是那些吃人的人設的圈套,來誑騙我們的!我們如今應該明白了!吃人的就是講禮教的!講禮教的就是吃人的呀!」
而今,那一位在香港街頭砍殺無辜市民、並將香港民主黨區議員邱家賢的耳朵咬掉的中國灰衣男雖然沒有把邱家賢的耳朵吃下肚。
但是如果以中國人的民族性來看,若是有必要的話,要他表演吃人肉以示對中國共產黨的忠誠,他絕對會毫不猶豫的照辦!
因為,中國幾千年來淵遠流長的禮教,本來就是鼓勵中國人吃人的,只有透過吃人這種令文明人都感到髮指的暴行,才能表現出對於那些在朝廷眼中的叛徒們「不共戴天」的深深仇恨之心,也才能證明自己是一個百分之百的中國人!
而這樣的一起事件,對於柯文哲那些還自認是「文化上的中國人」來說,更是有著以身作則重大的示範意義 ─ 如果你們想當真正的「中國人」,那就吃人吧,否則只是光說不練的假中國人!
引用連結: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