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制及中國事務局長聶德權今天針對區議會選舉是否延後表示,港府已預留延到 12 月 1 日投票的預案,最多不超過 14 天。若仍無法順利舉行,可由立法會提案暫停另訂日期。
聶德權今晚在北京與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一同出席記者會,林鄭月娥被港媒問到這一問題時,交由聶德權作上述回答。
聶德權說,候選人和支持者在選舉期間能否安全展開選舉活動,以及香港市民參與相關活動及投票當天的安全,都是非常重要的問題,港府會繼續跟警方保持密切溝通。
他表示,根據相關法律,區議會選舉若出現公共暴力或騷亂,特首有權延後區議會選舉時間,但依法不得超過 14 天。像是 11 月 24 日的投票,港府已經預留了 12 月 1 日舉行的預案。
聶德權說,假如屆時香港情勢還是出現動亂,導致區議會選舉無法在原訂投票日後的 14 天內順利舉行,可由香港立法會提案暫停區議會選舉,再決定新的投票日。依目前香港現行法令,是有可因應的準備。
但他強調,假如區議會選舉投票時間無限期延長,香港區議會未來將短暫空轉,影響很大。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