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舉辦團體協約簽訂單位與勞資爭議資深調解人表揚暨感謝典禮,表揚協助勞資爭議的資深調解人,與簽訂團體協約的勞資代表,希望透過多項鼓勵政策,強化勞資雙方關係與權益。
勞動部推動企業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除提升勞工權益,也有助於穩定勞資關係,至於勞資爭議部分,則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設有調解人機制,透過調解人的溝通及協商技巧,讓勞資雙方儘速就爭議達成共識。
勞動部今天在台中市大墩文化中心,舉辦今年度團體協約簽訂單位與勞資爭議資深調解人表揚暨感謝典禮,會中表揚 20 名資深調解人,及 90 組團體協約單位,勞動部長許銘春、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長吳威志及各縣市勞資關係協會代表都出席。
許銘春致詞時表示,團體協約是透過工會集體的力量,讓勞方與資方協商,談判出優於勞基法的條件,是工會成立最大的意義,勞動部推動許多鼓勵勞資雙方簽訂協約的措施,包括輔導課程與鼓勵金等,也感謝雇主願意站在和諧共處的基礎上,支持團體協約。
她指出,雖然勞資爭議是不可能完全避免,政府有責任擔任勞資雙方的和事佬,勞動部也投入許多資源在調解人制度,近幾年每年調解案件逾 2 萬件,調解成功率約 5 成,因應勞動事件法明年將上路,未來將強化調解機制,提供多元協助。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工會今年也與資方簽訂團體協約,今天獲勞動部表揚。工會理事長馮昭表示,這是中央社第一次簽團協,雙方各進一步將團協促成,在今年 3 月起實施,其中增加有薪家庭照顧假,讓會員能安心照顧生病的家人時,不用擔心沒有假,在產假部分也較勞基法多 2 天,肯定資方將員工當成一個大家庭。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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