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腳步近,台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依「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競選廣告設置不得使用竹鷹架或妨害法定避難器具使用,違者將強制拆除和收取代拆費。
建管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與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明年 1 月 11 日舉行投票,依「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競選廣告物可於即日起至明年 1 月 11 日止設置,且應於明年 1 月 14 日前自行拆除完畢。
為有效管理市內競選廣告物避免對市容景觀、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影響,建管處說,依「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競選廣告物的構造,除附著於參選人競選辦事處的建築物外牆外,均不得使用竹鷹架,且廣告物不得封閉或阻塞依法設置的緊急進口或妨害法定避難器具使用。
建管處指出,若違反上述規定者,將優先執行強制拆除,並向廣告物設置人收取代拆費用。
建管處說,廣告物若具有「參選人姓名」「參選人號次」「參選人圖像」「競選項目或活動名稱」及「標語或標記」等項目中,具其中 3 個以上項目者即屬競選廣告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