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自 2015 年 6 月起開徵用戶接管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但是市議會今天審議明年度新台幣 5 億元歲入預算時,收費及費率成焦點,經討論決議擱置等水利局提出評估方案再做決定。
高雄市通過「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辦法」並自 2015 年 6 月起對完成污水用戶接管的企業及家戶隨水費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市府徵收的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從不到 2 億元增加到 109 年 5 億 2490 萬元。
市議會今天審查明年度歲入預算,藍綠市議員對於這筆經費有不同意見。民進黨議員邱俊憲不滿國民黨過去批評前朝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質疑何以也編列徵收費。國民黨議員蔡金晏支持使用者付費原則,但希望檢討費率;國民黨議員陳麗娜不贊成對只完成半套接管的用戶徵收使用費,也有議員主張只對事業用戶徵收使用費,盼檢討制度。
面對議員分歧的看法,民進黨議員黃文益基於為人民看緊荷包,主張先擱置預算,等水利局提出完整的評估方案再議。國民黨黨團總召曾俊傑一度希望黃文益勿堅持擱置預算,不過經過討論,主席副議長陸淑美裁示擱置預算。
水利局長李戎威允諾提出一份施工、維護、節水獎勵及成本等評估方案送議會。水利局指出,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分事業戶及一般戶,每度分別收費 10 元及 5 元; 6 都有針對事業及一般戶收費的只有北、高;桃園、台中及台南市都只對事業用戶徵收污水使用費。高雄市目前的污水接管率約 44 %。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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