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運動員有更好的表現,從現在起每個人都可盡一份心力。體育署今天(28 日)表示,體育署已開設「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個人透過專戶捐贈運動員,將可作為申報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項目,對運動員是一項利多。
過去財政部只同意企業捐助運動員或運動團體,可抵營業事業所得稅,今年財政部放寬,同意體育署開設「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十二月起,個人也可透過捐贈「指定運動員」或「不指定運動員」兩種方式,支持運動員有更好的訓練資源,並可作為申報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項目。
體育署長高俊雄:『(原音)個人名義我就捐助給我們符合資格的運動員可以受贈,他最好的優惠措施就是說,你如果不指定運動員捐贈的個人,你可以百分百扣抵申報的淨所得,如果你指定特定對象的話,你就只能扣抵百分之二十的淨所得。』
體育署表示,依據規範,可受捐贈運動員資格不分年齡,但必須近兩年曾參加過國際綜合性運動會、國際單項運動錦標賽、全國綜合性運動會、全國性單項運動錦標賽最優級組、經教育部辦理的學生聯賽最優級別,以及職業運動聯盟主辦的職業比賽。
想要申請受捐贈的運動員必須先提出支出用途,限用於選手營養費、教練指導費、課業輔導費、運動防護費、參賽報名費、移地訓練費、參賽旅運費等,經過體育署的資格審、初審,再提交專戶管理裡委員會進行複審,公告名單後,就可開放成為個人捐贈對象。
受贈運動員則必須將用途支出清楚公告在網路上,以利大眾了解,體育署也會進行查核跟監督。
體育署表示,已經有運動員提出申請,專戶管理委員會預計下週進行複審,並對外公告第一波符合資格運動員名單,後續即可開始受理民眾申請捐贈。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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