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61 線西濱快速道路南通灣至白沙屯北上路段, 12 月起實施區間測速成效良好,公路總局與苗栗縣警局合作擴大在通霄至苑裡南下路段實施,今天開始宣導,2020 年 1 月 4 日展開取締。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今天表示,台 61 線苗栗段已全線通車,經與公路總局合作在南通灣到白沙屯間( 122.6 公里至 115.6 公里)北上路段實施區間測速, 12 月 1 日展開取締,至今已取締 382 件超速;目前南下通霄至苑裡路段( 122.3 公里至 130.3 公里)的區間測速也完成系統建置,今天起為期 1 個月宣導,預計 2020 年 1 月 4 日零時起開始取締,限速 90 公里。
交通隊解釋,以往固定式測速桿僅能進行單點測速取締,區間測速是根據車輛從區間測速起點至終點的通過時間與距離,由系統自動計算平均速率,當平均速率大於速限,即代表超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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