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範匪諜滲透,也為了防範校園成為「偏激」活動溫床,監控是威權統治時期的校園日常,即使解嚴後一段時間亦是如此。從學生、教職員工到校長,都是監控目標。促轉會曾揭露,因為「言行偏激」被情治系統協調解聘的東吳政治系教師黃爾璇,便是一例。
然而,監控不只針對校園裡的師生,更從「源頭」控管,對於大專院校教師職缺的應徵者,亦不放過。
海外歸國學者先辦理「安全查核」,就算通過審查得以聘用,情治單位依然持續監控
促轉會從已解密的檔案中發現,自 1970 年代開始,情治機關陸續成立各種專案,把海外學人的活動紀錄與回國後謀職的審查扣連,在這些知識份子的求職路上扮演重要關卡。1975 年,國家安全局頒發「加強對海外學人有關資料蒐集運用作業要點」,要求機關單位邀請海外學人返國服務前,一律應將資料送交該局,辦理「安全查核」。
專案小組由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內政部警政署、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法務部調查局派員組成,定期邀集相關機關召開討論會議,參與機關尚有行政院青輔會、教育部、外交部、內政部出入境管理局、中國國民黨海工會,並有指導單位國家安全局的列席,參加者則各有分工。
「安全查核工作」如何辦理呢?當時的海外學者專家、留學生、駐外服務人員等,若想回國謀職,首先須透過駐外單位填寫申請表。相關表單彙整至青輔會後,再由上述機關,針對他們海外的相關言行、是否曾於國內安全資料中留有不法紀錄等,逐案進行「安全查核」。
通過審查的「安全對象」,雖可獲學術單位及公營機關聘用,但仍會持續監控其言行活動一段時間。監控單位會由被監控者的交往關係中,根據思想傾向,挑選可合作的「計畫佈建人員」,定期彙報被監控者的活動,大專院校或國內研究機構的教職員工、學生都可能提供當局情資。
未通過審查的學人,會議則不予推介,甚至不核准其入境,該員若已入境,則需專案佈偵、長期監控其求職過程。
解嚴前社會力逐漸蓬勃,情治單位與聘用單位相互角力人事主導權
專案查核不因學科有所差異,被監控對象橫跨人文、社會、理工醫農等各個領域。由檔案時間判斷,此項業務至少持續至1990年代初期。
例如在1982年,有某位曾列為境管管制對象的學者申請返國服務,當時雖已對其撤銷管制,准許入境,但由於紀錄上顯示他在國內發表「荒謬言論」、在國外從事「臺獨活動」,顯有「安全疑慮」,因此專案決議不予推介政府機關聘用,該學者於是被研究機構拒於門外。
除了海外人士主動填單申請歸國謀職,各機關機構也會將預定聘用對象名單送至會議,報請查核。執行原則基本上是「先查後用」。
不過,從檔案中亦可發現,在台灣邁向民主化的過程中,社會力漸興盛、而管制日漸鬆弛。曾出現小組會議認定思想有疑慮而決議「不予推介」者,卻因學校在並未知會校內查核單位即已聘任,以致發生了學校已聘用、但安全查核會議決議不推薦的「先用後查」狀況。
對此,情治系統多次要求改進,企圖確保人事主導權,但從檔案中,亦可見到聘用單位與校內安全單位據理力爭,而非一味被動接受安全查核會議的安排。
持續邀請學者與當事人閱覽檔案,掌握監控系統運作面貌
為了釐清威權統治時期監控系統運作面貌,促轉會將持續接受申請,也會主動邀請曾經歷相關人事監控檔案的各領域學者,針對檔案資訊校正及檔案開放應用提供意見。
我們期許透過相關當事人訪談,收集多元意見,更立體的呈現不同加害者與受害者樣貌。促轉會將在檔案的基礎上,逐步還原歷史真相,啟動對於加害體制參與者的責任追究討論,帶動社會的反思與反省,作為未來總結報告的重要基礎。
原文出自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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