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邱毅、王炳忠今天到監察院陳情,質疑總統蔡英文於 1983 年至 1984 年間,尚未獲得博士學位前,曾違規指導碩士論文,要求監委介入調查,並呼籲相關當事人出面說明。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晚間表示,蔡總統在 1984 年 8 月被聘為政大專任副教授,且經過詳查,蔡總統所指導的兩位碩士生的畢業日期皆在 1985 年 6 月之後,因此完全符合相關規定。
他說,請各界勿再因政治操作而造謠抹黑,也請指控者搞清楚事實基礎,不要總是烏龍爆料,浪費社會資源和大家的時間。
邱毅、王炳忠等人下午到監察院遞交陳情書,向值日監委陳小紅當面說明陳請理由。
邱毅向媒體表示,依照大學法相關規定,要指導碩士論文,必須是副教授以上且須具有博士學位,但是當時蔡總統卻在這兩者皆無的情況下,分別指導政大、東吳碩士生,違反大學法相關規定。
邱毅稱,除涉嫌詐欺以外,若當時蔡總統領取的是副教授薪資,也涉及詐領、涉及公務人員貪污的罪責。他呼籲蔡總統出面說明, 1983 年在政治大學的頭銜是副教授或是講師。
根據邱毅等人提供書面資料,教育部日前拿出核發蔡總統政大副教授資格的公文,證明蔡總統通過副教授資格審查的日期是 1986 年 1 月 15 日。另根據總統府提供的蔡總統倫敦政經學院原始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核發日期是 1984 年 3 月 14 日。
王炳忠表示,根據國圖相關資料,在 1984 年完成論文並唯一接受「蔡英文」指導的碩士生有 2 位,分別是現任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林桓、現任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簡燕子。
他說,總統府提供的蔡總統倫敦政經學院博士學位證書資料顯示,學位核發日期是 1984 年 3 月。撰寫論文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林桓、簡燕子兩人應該至少 1983 年下半年就開始著手寫論文,呼籲應該出面說清楚當年蔡總統如何指導他們的論文。
除了要求監委調查,邱毅表示,有關涉及詐欺、偽造文書、圖利、貪污等不法行為的狀況,會整理相關資料,向司法機關提起告發。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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