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 13 歲女童 9 月底參加「反送中」遊行期間焚燒中國國旗,今天被法院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屯門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判處被告 12 個月感化令,期間須居住在報稱地址和遵守宵禁令,以及參加復康及小組輔導。
據報導,裁判官(法官)水佳麗判刑時告誡對方,受人影響而沖昏頭腦是非常危險的事,衝動和不考慮後果也是傻事,有很多人因此失去自由。
裁判官提醒被告,如果不想成為其中一人,必須學會控制自己,做任何事前要顧及後果,被告若再犯更嚴重罪行,法庭不可能因為她年輕而輕判。
9 月底,被告參加「屯門公園再光復」遊行時,在屯門大會堂外用打火機燃燒國旗,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
「反送中」運動爆發以來,本地已有多人因焚燒中國國旗而被捕及起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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