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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縣市工廠排放11件違規 處分金額估逾73萬元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QuinceMedia

環保署自 10 月起定期召開「空氣污染跨區合作預防應變小組會議」,並於空氣品質不良日加強稽查,日前已聯合南部 5 縣市總計查獲 11 件違規,預估處分金額逾新台幣 73 萬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南部 5 縣市與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 16 與 17 日兩天,針對轄內大型固定污染源進行聯合稽查工作,總計查獲 11 件違規情事,預估處分金額達 73 萬 4000 元。

此次稽查針對排放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等細懸浮微粒(PM 2.5 )與臭氧前驅物行業製程及鋼鐵業、電力、化學製造業等 28 個行業別、 33 家公私場所、 44 個製程,進行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聯合稽查工作。

統計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5 件,嘉義市 1 家業者粒狀物檢測頻率與許可不符;台南市 3 家業者,包含現場使用揮發性有機原料與許可登載不符、緊急排放口有煙流但未依規定報備、未依許可內容裝設監測儀錶等;高雄市 1 家業者製程設備設置與許可不符。

另外,在屏東有工廠設備元件檢測超標、台南有紡織廠空污防制設備所產生廢水違反水污法,以及其廢棄物露天存放、貯存區域未明顯標誌、申報錯誤以及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不一而違反廢清法等,都將依法進行告發與裁處。

因揮發性有機物就是主要指標污染物 PM 2.5 與臭氧的前驅物,環保署呼籲各事業單位應依空污法相關規定執行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勿存有僥倖心態;不排除後續將再次聯合南部縣市執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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