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quote quote=”達賴喇嘛提醒世人,不執著不是變冷漠,反而有時候,你更應該好好生氣。” style=”default” align=”center”][/bs-quote]
面對經濟或其他不公不義時,信徒漠然以待絕對屬於不正當的行為,應該致力於解決問題。
但我們要如何面對憤怒。
憤怒分成兩種不同類型,一種是發自慈悲的憤怒,這種憤怒具有用途,本著慈悲為懷之心,抑或希望矯正社會的不公不義,卻不刻意傷害他人,這是一種值得擁有的良性憤怒。
例如:一個好家長關懷孩子的行為舉止時,可能會厲聲喝斥,甚至體罰孩子,也許他會發脾氣, 卻沒有傷害對方的意思。
日本寺廟常常供奉顯現怒相的不動明王佛像。
但不動明王的怒相並不是起於憎恨或傷害有情眾生,而是一顆關懷眾生的心,希望導正他們的錯誤,就像一位家長想要糾正行為失序的孩子。
憤怒帶來更多能量、更強烈的決心,更能有力地矯正不公不義。
這種憤怒的深層動機來自慈悲,憤怒則是一種達成目的的手段。
將憤怒當作驅動力時,我們是否該將憤怒化為另一種狀態?
一種良性力量? 或應該保持憤怒的原貌?
問題的解答取決於一個人的心理狀態,也就是憤怒的動機。
感到憤怒時,我們的憤怒起於已存在內心的起因。
如果憤怒的內在動機是對某人的恨意,那包藏恨意的憤怒會帶來毀滅性行動,這就是惡性憤怒。
但要是我們是為了他人著想,是基於愛心與憐憫而生氣,那這股怒氣就是出於為對方著想的好意。
所以說家長是因為關懷子女才生氣。
假設孩子玩有害的物品,放進嘴裡會很危險,所以在緊急情況下,家長可能會對孩子大聲咆哮或打手心,但這是因為他關心孩子,希望他別再做出危險的事,只要孩子停止玩有害的物品,家長就不會生氣。
這是因為他的憤怒是對事不對人,是因為孩子的行為可能傷害到自己。
遇到這種狀況,採取必然手段制止對方行為是正確的,無論是透過生氣、咆哮或體罰。
相反地,要是憤怒是對人不對事,是出於對某人不愉快的感受,那這種感受就很難煙消雲散。
要是有人想傷害你,或你覺得自己受到傷害,就會對某人存有負面觀感,即使對方已不這麼對待你,你還是會有不舒服的感受。
但以家長斥責孩子的情況來看,孩子一旦不再犯錯,家長就不再生氣。
因此這兩種憤怒南轅北轍。
現在回到主題,對於社會不公義的憤怒呢?
是否會延續一段時間,直到社會不公義的現象消失為止?
除非目標達成,否則對社會不公義的憤怒會一直都在。
這股正義的憤怒勢必保持下去;這個情況下,我們應持續醞釀忿忿不平的情緒。
這是為了社會不公義、努力矯正問題的憤怒,因此應維持直到目標達成為止。
為了制止社會不公義以及不正當的毀滅性行動,憤怒是必須的。
面對中國抱持的負面或嚴厲態度就是一例,譬如侵犯人權及虐待等惡劣行徑,只要這些行為尚未停止,憤怒就要持續下去。
只要不公不義尚在,忿忿不平就不會消失。
本文摘自《達賴喇嘛:這些事,你應該生氣》一書。
[taronews-styles book_title=”達賴喇嘛:這些事,你應該生氣” book_author=”His Holiness the Dalai Lama, Noriyuki Ueda” book_translator=”張家綺” book_publisher=”采實文化 ” book_publish_date=”2019/12/05″ book_cover=”https://cdn.taronews.tw/files/2019/12/2019-12-1811.12.58.png” book_link=”https://www.books.com.tw/exep/assp.php/taronews/products/0010841538?utm_source=taronews&utm_medium=ap-books&utm_content=recommend&utm_campaign=ap-201912″ book_link_text=”博客來購書” ext_link_1=”https://www.taaze.tw/apredir.html?155785702/https://www.taaze.tw/goods/11100893571.html?” ext_link_text_1=”讀冊生活購書” style=”book”][/taronews-sty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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