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處理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廠的核廢水,日本政府今天公布專家學者會議報告書草案,共有 3 種處理方式,分別是稀釋後排入海洋、蒸發後排放進大氣及 2 種並用,但仍待討論。
日本讀賣新聞報導,報告書草案中提出的 3 種方式,將於今天會議上進行討論。
福島第一核電廠 2011 年因為 311 大地震遭受海嘯侵襲,發生核子事故,核廢水是冷卻原子反應爐內熔融核燃料棒時產生的汙染水等,透過淨化裝置去除氚以外多數輻射物質的水。目前在福島第一核電廠腹地內貯藏約 110 萬噸核廢水,且以每天約 170 噸的容量持續增加。
專家學者會議從 2016 年秋天以後,基於相關影響斷斷續續進行檢討,曾提出 5 種方式來處理核廢水,但最後留下 2 種處理方式及 2 種並用共 3 案。
有關稀釋後直接排放入海,是日本核電廠普遍使用的方式,先稀釋到符合國家規範標準後再排入海中;至於蒸發後排入大氣,則是將核廢水蒸發後透過排氣管將水蒸氣排放進大氣,但同樣必須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另外 3 種方式包括將核廢水用水泥固定後埋入地底等,因無前例,且在技術及時間上仍存有許多課題。
至於排放時間及期間,應由政府負責決定。報告書草案指出,雖然根據開始排放的時期及每年可以處理的量,處理期間會有不同,但最少也需要花費 10 年左右。
日本朝日新聞報導,經濟產業省今天在檢討如何處理核廢水的小委員會上,公布政府彙整草案,處理方法事實上剩下排入海洋及排放進大氣 2 種。專家們將於下午舉行的小委員會進行討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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