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指,檢警調選舉查察選舉假訊息疑有兩套標準,且警方查處 359 件,但近 6 成 5 卻被認定不違法。警政署刑事局今天表示,均依規定受理案件且不分黨派,全力維護選舉公平性。
聯合報報導, 2020 年大選在即,今年檢警調選舉查察兩大重點,一是境外勢力介入,一是假訊息,但愈來愈多民眾發現,上網批評政府官員、政策,可能就有警察找上門「查水表」,有人批評宛如回到戒嚴時期;更可議的是,查的都是對執政黨不利訊息,對抹黑在野黨假訊息視若無睹,執法公平性、是否標準不一都遭質疑。
刑事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警察機關受理網路假訊息案件不分黨派、對象,只要行政機關、民眾或候選人發現「惡、假、害」爭議(假)訊息而向警方告訴、告發,警察機關均會依規定受理,但警察機關並無最後案件偵結權,須依法調查並將結果移(函)送管轄地檢署或法院後續偵審。
關於媒體報導指查假訊息遭質疑有兩套標準,刑事局說,內容和事實有所出入,並舉日前受理國民黨提告民眾於臉書上傳影片影響名譽,經調查移送台北地檢署 1 人;另受理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的母親過世網路假訊息,經調查也已移送北檢 3 人,均依上述程序受理偵辦,不分黨派,全力維護選舉的公平性。
刑事局呼籲,民眾不要製造假訊息而造成社會對立及不安,若接獲相關網路訊息要仔細查證、勿隨意轉傳,避免成為假訊息的散播者。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