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某幼兒園導師黃金柳,因要求 4 歲徐姓幼童作畫未果,竟強拉徐童離開座位,拖行到教室外後再拖回來,結果吃上官司,台南地院判處黃金柳 3 個月有期徒刑及賠償 7 萬元。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黃金柳是台南市某幼兒園的導師, 2018 年 9 月 21 日上午要求徐童作畫未果,竟徒手拉住徐童的左手,將徐童自座位拉起,拖行到教室外面,再將徐童帶回教室後,用力將徐童往前拉,造成徐童跌坐在地上。
黃金柳這個舉動讓自己吃上官司,也坦承錯誤願意和解,但徐童家長不願意,黃金柳只好離職,無法再從事幼教工作。
台南地方法院簡易庭以黃金柳對兒童犯下強制罪,須賠償徐童新台幣 7 萬元,及判處黃金柳 3 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 1000 元折算 1 日,緩刑 2 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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