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幼童乘坐汽車時的安全,交通部規劃 2 歲以下幼童必須坐後向式安全座椅,最快今年 9 月 1 日上路;至於 2 歲到 4 歲且在 18 公斤以下的幼童,也鼓勵坐後向式安全座椅。
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第 4 條及第 14 條」,將現行規定 1 歲以下未滿 10 公斤的幼童,乘坐汽車時必須坐在後向式的安全座椅上,修正為 2 歲以下幼童。
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李昭賢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根據美國兒科醫學會研究, 0 到 2 歲幼兒頸部尚未發育完整,所以當事故發生時容易因為「甩鞭效應」讓脖子斷裂造成傷亡,因此後向式安全座椅的安全性高於前向式。
李昭賢指出,超過 2 歲以上 4 歲以下且體重在 18 公斤的幼童,則是鼓勵性質,呼籲應優先使用後向式安全座椅。
李昭賢表示,由於上路時程還要配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制定產品相關規格檢測,因此最快 9 月 1 日實施,屆時違規的駕駛人可處新台幣 1500 元到 3000 元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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