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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賣不合格口罩遭罰並回收 益江:將提行政訴訟

圖片來源:中央社

網傳益江公司販售的口罩不合格。高雄市衛生局今天指出,益江涉違規部分已經裁罰並限期回收。益江則表示,請衛生局提供不合格檢驗報告書,也將提行政訴訟還公道。

受到武漢肺炎肆虐擴大的影響,口罩的需求越來越大,民眾搶購的口罩是否符合安全及具防護力,也可能成為防疫漏洞。近日網路傳播益江公司販售的拋棄式醫用口罩不符規定,正在拋售庫存,籲民眾不要買。

高雄市衛生局指出,有關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於民國 108 年 3 月 13 日至新營醫院抽驗「益江拋棄式醫用口罩(未滅菌)(衛署醫器陸輸壹字第 001498 號)(製造日期: 102 年 6 月 30 日)(批號:T 122 B 04320130630 ),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08 年 12 月 16 日檢驗結果不符規定(細菌過濾效率小於 95 %),未符合國家標準CNS 1477 4 性能規格要求應大於 95 %,涉違反藥事法規定。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綜合企劃科長林美良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衛生局去年 3 月前往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抽驗醫療用口罩,將益江的T 122 B 04320130630 批號醫療口罩送往衛福部檢驗,衛福部去年 12 月 16 日檢驗報告出爐,確認細菌過濾效率不夠,不符合國家標準。

林美良說,衛生局去年 12 月 18 日通知高雄市衛生局益江醫療口罩不合格,同時也查詢新營醫院有關益江醫療口罩的使用狀況,卻發現新營醫院已用光這批口罩。

高市衛生局於今年 1 月 2 日依衛福部檢驗報告裁罰新台幣 6 萬元,並要求益江於 3 月 1 日前將不符規定的批號產品完成回收。衛生局昨天到益江公司現場查察,並未發現販售這違規批號的口罩,若民眾購買到此批號產品,可將產品回收交付給益江處理。

益江公司董事長謝金進接受電話採訪表示,這批T 122 B 04320130630 批號醫療口罩是益江產品沒錯,沒檢驗合格不會賣,曾請高雄市衛生局提供不合格檢驗報告書,卻遭拒絕,希望獲得提供,也將提行政訴訟還公道。

謝金進說,綁帶型醫療口罩是賣給醫院專用,賣給民眾的是鬆緊帶型,口罩型號和製造日期都不一樣,現在網路上卻混淆還籲民眾不要買,是惡意中傷,已向高雄市前鎮警分局報案,以揪出網路造謠者。這批T 122 B 04320130630 批號醫療口罩已依衛生局要求回收,沒有拋售。

益江公司也發布聲明指出,目前益江所販售的 20 19 年 4 月 25 日及 2019 年 7 月 30 日製造的醫療用拋棄式口罩,皆是檢驗合格的口罩。

益江公司說明,謠傳益江醫用口罩(未滅菌)不合格事項,其製造批號為T 122 B 04320130630 口罩,製造日期為 2013 年 6 月 30 日「綁帶型口罩」,和目前所賣的益江拋棄式醫用口罩(未滅菌)「鬆緊帶型口罩」是不同型號,期間也相差 6 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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