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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前往中國 勞工必要時可解除勞動契約

圖片來源:中央社

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延燒,不少台灣公司在中國地區有設廠,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說,雇主應以勞工安全為優先考量,避免派勞工到中國,若有強迫情事,必要時可終止勞動契約。

今天是開工第一天,考量中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嚴峻,為避免室內聚集而增加感染風險,勞動部取消今天下午的新春團拜活動,許銘春改為逐一到各單位向同仁致意並接受媒體聯訪。

由於有不少台灣公司在中國地區有設廠,許銘春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向雇主呼籲,雇主應站在以勞工安全健康為優先考量的立場,盡量避免派勞工到中國去。她也透露,其實勞動部臉書粉絲專頁,也接獲民眾詢問相關訊息。

許銘春指出,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相當清楚,雇主有義務提供勞工必要預防設備及措施,如果在武漢肺炎疫情嚴重情況下,雇主要叫勞工過去,一定要有必要設備跟措施,若沒有的話,勞工可以拒絕,雇主違反規定也可處以新台幣 3 萬至 30 萬罰鍰。

許銘春表示,希望雇主都能將心比心,以同理心態保障勞工,若雇主有強迫情事,勞工可以拒絕,必要時也可以終止勞動契約,雇主也必須給付資遣費。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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