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記者簡翊展報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局長葉非比今(4 日)赴武漢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共同召開記者會,並在會中宣布,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過去 14 天曾入境或居住中國的外籍人士將禁止入境台灣,但轉機過境中國不在此限,新規定 7 日起上路,港澳居民也不在此限。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局長葉非比表示,中國疫情持續擴大,為確保國內公衛安全,強化人流入境控管, 2 月 7 日起, 14 天內曾入境、居住在中國的一般外籍人士將禁止入境台灣,包括享有免簽證待遇、落地簽證以及電子簽證待遇及持有效簽證的外籍人士;香港、澳門居民不包括在此措施內。
對於有特殊原因需要訪問台灣的外籍人士,若 14 天內沒入境或居住中國的重疫區,可申請入境簽證,但須準備相關文件,包括過去 14 天內旅遊史(如曾前往中國重疫區不受理)以及 7 天內的健康檢查證明,不得有下列症狀,包括發燒高於或等於 38 度、上呼吸道感染、肺部感染。
葉非比解釋,之所以在這個時間點公布這項管制措施,主要是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對疫情的研判,並參考歐美、鄰近國家對外籍人士入境管制措施後做出的決定。
媒體詢問, 14 天內曾「過境」中國機場,即在中國機場轉機者,是否也不可入境台灣。葉非比回答,沒有對過境進行限制,僅要求曾入境中國者不可入境台灣。她也重申,新措施實施後,即便原本具免簽資格、持有有效簽證者,只要過去 14 天內曾入境中國一律禁止入境,除非有特殊原因如緊急事件且可提出證明,舉例像是緊急會議、商務上履約、急難、人道方面等,外館在受理簽證申請時會視情況裁量。
至於影響人數有多少,葉非比說,這項措施限制的是抵達台灣前 14 天曾經入境、居住中國的外籍人士,這項資訊公布以後可能延後來台,影響人數較難估計。
葉非比強調,簽署入台後如有病徵應立即通報台灣衛生機關切結書,對於已持有台灣效期內居留證而擬返台的外籍人士,若 14 天內曾入境或居住在中國者,返台後將限制居住、自主健康管理 14 天,上述措施將視未來疫情狀況調整更新。
我國政府針對外籍人士來臺將採取以下措施:
一、自本(2020)年 2 月 7 日起,針對 14 日內(自 1 月 24 日以後)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的一般外籍人士,將禁止入境台灣(含享有免簽證待遇、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待遇及持有效簽證的外籍人士)。
二、對於有特殊原因確需訪問台灣的外籍人士, 若在 14 日內未曾入境或居住在中國的重疫區,得申請入境簽證,但須備齊下列文件,我駐外館處始得依規定受理其簽證申請:
- 具明過去 14 日內的旅遊史(如果曾前往中國重疫區則不受理)。
- 出具 7 日內健康檢查證明,不得有下列症狀:發燒(大於或等於 38 度)、上呼吸道感染或肺部感染。
- 簽署入台後如有病徵應該立即通報我國衛生機關的切結書。
- 依來台事由備妥其他申請簽證的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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