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指出,武漢肺炎疫情延燒,有部分國家要求入境時提供「入出境紀錄」,自今天起,開放旅居海外的國人至駐外館申請「入出境紀錄」,依台灣時間一個工作天就可取得資料。
內政部移民署發布新聞資料表示,有部分國家為防堵武漢肺炎疫情擴散,要求入境時應提供「入出境紀錄」,為服務旅居海外的國人,從今天起,國人可至駐外館申請「入出境紀錄」,辦理時間為一個工作天。
移民署說明,若只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因證明書內容僅有入境、出境日期,沒有地點、航班,要包含入出境地點等證明,須申請「入出境紀錄」。
移民署表示,旅居海外的國人申請「入出境紀錄」,應攜帶證明文件,像身分證或護照的正、影本,並填妥申請表(可向駐外館處索取或移民署官網下載),繳交等值新台幣 100 元的外幣現金,就可辦理。
移民署指出,原「入出境紀錄」僅能在國內各地服務站申請,民眾持身分證、護照的正、影本,填妥申請表,繳納規費 100 元,就可辦理,這也是首次開放旅居海外的國人申辦。因「入出境紀錄」為個資,如託人申請,須有委託代理書及雙方身分證明的正、影本。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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