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日前的媒體採購案引起軒然大波,監察院通過彈劾後,將前花蓮縣政府副秘書長謝公秉等人移送司法院公懲會。公懲會日前判謝公秉記過 2 次、罰款 10 萬元,其人 2 人也記過、減薪或罰鍰。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任內共釋出 25 個「縣政宣導平面及影片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有別於一般政府執行媒體採購案由媒體或公關公司投標,這批縣府標案幾乎全由花蓮在地記者以個人身分得標,且只須回繳縣長施政文章、影音即可,引起軒然大波。
監察院去年 6 月初以 11 比 0 審查通過監委王幼玲、王美玉、趙永清的提案,彈劾謝公秉、縣府行政暨研考處長林金虎及科長黃微鈞,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嚴重給予免職處分。
公懲會 12 日判謝公秉記過 2 次、罰款 10 萬元;林金虎減月俸百分之 10 ,期間一年;黃微鈞記過 1 次、罰款新台幣 10 萬元,全案確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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