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舒翠玲涉嫌詐領助理費約新台幣 1090 萬元遭檢方聲押,桃園地院今天裁定舒翠玲夫婦各以 200 萬元交保,舒翠玲表示自己完全沒有任何犯意,相信司法會還她公道。
桃園地檢署偵辦中國國民黨籍桃園市議會 6 連霸的現任市議員舒翠玲,涉嫌從 99 年起,以虛報人頭方式和先生張曉帆,以未實際擔任助理工作的親友為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薪資約 1090 萬餘元一案。
檢察官訊後認為,被告舒翠玲、張曉帆以及親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檢察官針對舒翠玲、張曉帆與另一名未實際擔任助理的陳姓親友 3 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人訊後請回。法院在下午裁定舒翠玲與張曉帆各以 200 萬元交保,陳姓親友以 30 萬元交保。
舒翠玲下午在律師的陪同下辦理完交保手續,她表示,自己完全沒有任何犯意,可能是在程序上有一些疏失,相信後續的司法將會還她公道,隨後就離開法院。
舒翠玲曾經擔任桃園縣第 14 、 15 、 16 、 17 屆縣議員,以及桃園市第 1 屆市議員,目前為桃園市第 2 屆市議員。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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