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疫情升溫,為了落實有中港澳旅遊史民眾的居家檢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說,推動運用智慧科技輔助居家檢疫措施,透過手機定位輔助,不配合者可處 15 萬元罰鍰。
指揮中心發出新聞稿表示,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58 條規定及依 2020 年 2 月 6 日「具有中國、香港及澳門地區旅遊史者,於入境日起應進行 14 日居家檢疫,期間不得外出,亦不得出境,並應提供詳實之聯絡資料及配合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
指揮中心指出,為落實居家檢疫措施,推動運用智慧科技輔助居家檢疫措施,透過手機定位輔助相關防疫作為,都屬應配合的居家檢疫範疇,只要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69 條第 1 項,最高可處新台幣 15 萬元罰鍰。
指揮中心說,居家檢疫期間,應注意手部衛生、勤洗手,並與同住者保持 1 公尺以上距離,減少接觸。如有發燒或咳嗽等不適症狀,不可自行外出就診,應主動聯繫衛生單位,由衛生單位安排後續就醫事宜。
指揮中心也指出,依開立的「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應遵守規定包括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外出,也不得出境或出國,以及居家檢疫期間,自主詳實記錄體溫及健康狀況等,居家檢疫者返家後即啟動居家檢疫措施,不受關懷介入時機影響。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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