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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非法移工成防疫破口 跨部會加強查緝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灣第 32 例武漢肺炎確診患者為一名非法外籍看護,外界憂心非法移工成為防疫破口。勞動部今天強調,已跨部會建立加強查緝機制,並附 QA 提醒並宣導注意事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台灣第 32 例確診個案,是一名 30 餘歲女印尼籍臨時看護工,且為非法看護,現已隔離治療。

勞動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勞動部及內政部移民署等,已跨部會建立加強查緝非法移工機制,並透過社群平台、網站、廣播、 1955 專線、機場、雇主、仲介公(協)會、移工團體、移工來源國駐台辦事處及地方政府等管道,以移工的母語加強宣導防疫觀念。

勞動部表示,勞動力發展署已將衛福部提供的相關防疫資訊,翻譯為英語、印尼語、泰語及越南語等 4 國語言,並透過機場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站、中外語廣播宣導、發送防疫資訊簡訊、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勞動部相關 FB 粉絲專頁及移工社群 FB 粉絲專頁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

此外,內政部移民署已建立查察行蹤不明移工機制,整合警政署、憲兵指揮部及海岸巡防署等組成國安團隊加強查緝;另已提供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獎勵金,提高檢舉誘因,避免行蹤不明移工非法工作成為防疫破口。

有關雇主聘僱未經許可或行蹤不明移工從事照顧工作相關疑問,勞動部並製作 QA,提醒並宣導相關注意事項。

Q:雇主可否聘僱未經許可或行蹤不明移工從事照顧工作?

A: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在台工作採「許可制」,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如雇主聘僱未經許可或行蹤不明移工,最高可罰新台幣 75 萬元罰鍰。

Q:如何確保聘僱合法新住民,避免進用假冒身分的非法外國人?

A:新住民(如外籍配偶)獲准居留,依法雖然不須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但雇主記得要掌握「查、核、問」三步驟。「查驗」居留證、護照或戶口名簿等戶籍等資料;「核對」證件與本人身分是否相符;「詢問」外國人是新住民、依親居留還是移工身分。

Q:民眾如果發現有行蹤不明的移工,應如何檢舉?

A:可向當地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專勤隊或警察機關提出檢舉;或向免費檢舉專線 0800 – 000978 提出檢舉,也可撥打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Q:除檢舉外,政府有無其他防制行蹤不明移工的措施?

A:內政部移民署已建立常態性查察機制,整合警政署、憲兵指揮部及海岸巡防署等組成國安團隊加強查緝;另勞動部已編列查緝行蹤不明移工績效獎勵金、實施初聘家庭類移工的雇主聘前講習,以及加強移工人身安全及權益保護機制與宣導措施等。

Q:移工如何獲得各國語言的宣導資料?

A:相關防疫資訊已翻譯為英語、印尼語、泰語及越南語等 4 國語言,可透過機場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站、中外語廣播節目、發送防疫資訊簡訊、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勞動部相關 FB 粉絲專頁及移工社群 FB 粉絲專頁等多元管道獲得。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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